(一篇旧书评,在硬盘里放了半年多:于建嵘,《抗争性政治》,人民出版社,2010)
当中国群体性事件频发、各地抗争活动此起彼伏之际,学界、政界、社会各界对抗争性政治的关注愈益强烈,抗争性政治或许正是当下中国政治社会所面临的基本问 题,于建嵘新书《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的基本问题》的问世可谓正逢其时。但是,什么是抗争政治?这个基本问题的基本问题在书中却没有得到回答,或者 说,此抗争非彼抗争,此政治非彼政治,此书似乎更像是涂抹抗争性政治面貌的白手套。
在这本书里,读者只能看到几个理论依次出现:社会冲突理论,风险社会理论、社会运动理论和集体行动理论。不能说它们与抗争政治无关,不过,未必必然相关, 好比社会冲突并不必然引发社会运动、集体行动理论也远远解释不了社会运动的形成与抗争、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固然意味着社会失稳却可能造成社会进步的契机, 就像抗争政治本身可能影响政治稳定却是政治、社会改革的动力。如果只是把这四个貌似相干的理论简单堆砌在一起,无助于解释抗争政治本身,无论是何种模式的 抗争政治。遗憾的是,在于建嵘的这本书里,既看不到一个清晰的理论框架,哪怕只是一个假说,看到的只是农村与工人的维权抗争、“群体泄愤”事件和上访等问 题的罗列。它们更反映了“底层政治”的多个生动侧面,在缺乏有效理论解释的情况下反而遮蔽了中国抗争政治的本来面貌。
那么,中国抗争性政治的基本面貌究竟如何,应当适用什么理论和视角来理解?这个问题或许才是中国政治的基本问题之一,无法回避。固然,以是否存在政治反对 派来衡量中国的抗争性政治为时尚早,在“七七宪章”开启捷克斯洛伐克的后极权主义时代之后,反对派也只主要存在文化层面而非一支真正构成挑战的政治力量; 但是,自1990年代末兴起的以维权运动为代表的社会运动,却可视作1980年代知识分子运动的薪火相传,代表着中国今天抗争性政治的主体,尽管他们表面 上似乎与风起云涌的群体性抗争没有发生直接关系。
可是,在经历1990年代的去政治化十年后,中国的社会运动逐渐兴起,无论NGO建设、权利导向的维权运动,还是拜市场经济、城市化、和互联网的发展所培 养出的互联网与自由派媒体构成的公共空间、新一代公共知识分子也是社运活动家和一个开放的社运网络,构成21世纪抗争政治的中心结构,也标志着新兴城市政 治的兴起。这样一个每天都在战斗的抗争运动,彻底改变了中国城市政治的基本图景,也应和了中国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种种政治与社会危机。
因为,相对去政治化的1990年代,社会运动的形成和兴起本身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唯一真正的政治。所谓去政治化,既包括包括知识分子在内整个社会在1990 年代的惊怵后的沉默,也是齐泽克意义上“无条件地要求‘情况应该回归常态’”的“稳定”政治,延续至今并且强度愈大。而社会运动权利的主张、对这一“常 态”的“固定分区”的控制秩序的打破,试图重新分区,便是朗西埃所说的“非分之分”的人民群体对感知与其自身距离的表达,才是政治的本义,即异见。那是对 整个社会生活的去政治化的反动,为抗争行动的自我政治化。这一体制外政治的发展便从开始的一刹那,从每个细微的诉求、每次零星的行动或者哪怕一个互联网帖 子的表达,都构成对去政治化政治的挑战。当这些偶然的、分散的、个体的抗争以集体的、公开的、和网络化的行动与表达的形式穿透封闭的体制政治边界的时候, 便构成中国的抗争性政治。
只有也只要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抗争的集体行动发生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相关人身权利侵犯、还是房屋拆迁的财产权利、或者相关环境保护、平等就业、劳动场合 的伤害赔偿、艾滋病感染者的救治、同性恋群体的承认等等,就自觉不自禁地进入抗争政治,通过网络、意识、认同等等渠道卷入到这个城市中心的社运当中。在公 民社会组织发展被压制或者被严控的情形下,这样一幅碎片化、网络化和非组织化的社会运动所展示的抗争政治图景下,再对照于建嵘的几种抗争形态,或许能得出 截然不同的解读。换言之,对社运居于抗争政治中心的观点与于建嵘的“底层社会”观殊然不同,后者更认同詹姆斯·斯科特的“弱者武器”,却与勒庞的暴民论不 远,对底层抗争充满同情的同时却更关注维稳政策的调整,以致读者难以从于书中找到抗争政治的本体——什么是政治,何为抗争?
比如于书中的群体性事件,在理论上断然排除社运之后,许多不算新的相关理论似乎也难以进入于建嵘的法眼,对所谓群体事件的观察便只剩下泄愤这一社会心理上 的一个侧面或者瞬间,更像是回归了一个多世纪前的暴民理论。不知道这是不是坚持中国国情、拒绝实证主义研究与理论的结果?而若细究泄愤概念,其场域指向定 格在发泄行为的街头场景,与警察秩序监控抗争行动时街景摄像头的视角并无多少区别,有意略去了愤恨或者怨恨的积累过程、结构成因与条件,也就是抗争性政治 本身及其意义,不啻为对怨恨型抗争的去政治化处理。
以典型的2004年万州事件、2005年池州事件、2008年瓮安事件等貌似暴民泄愤的事件为例,无不因为现实(即不平等)与正义(即平等)之间的距离所 产生的怨恨和从偶发性事件感受到自身长久以来怨恨的存在,才触发强烈的非正义感和相互间的正义认同纽带,产生随后的集体围观、聚集和围攻。泄愤或许只是导 致最后一个围攻行动的驱动,往往还因围观、聚集、抗议、示威过程中遭受的直接镇压造成的现场之愤激所致。他们都符合偶发的、公共的、集体的抗争:偶然事故 的开放性现场空间本身,意味着相互间正义感的认同建立、自发的组织协调,而政权机构从维稳视角对待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态度和策略本身就决定了维稳介入的反 (去)政治、反公共性而成为抗争的对象,无论触发起因是什么。
当然,无论对群体性事件如何解释,这一问题毕竟在总体上属于抗争政治的范畴,无论因为抗争还是维稳,都双向触及了非体制政治和体制政治的边界——这个抗争 政治的意义所在,于建嵘对这一问题的关注、给予读者的启发还是相当值得肯定。可是,于书所述信访制度与上访问题,就大大超越或者模糊了抗争政治的边界,把 一个分明属于党国体制政治内部的群众政治当作了抗争政治的主要方面。从绝大部分上访案件和访民个案来看,他们都是遵照执政党和政府制定的信访制度、怀着对 现有政权的信心与信任、在法定管道内反映意见与冤屈,访民相互间也鲜少聚集、抗议、或者制造什么群体性事件,充其量是从祖国各地汇聚在不同的信访机构门 前,在漫长且不确定的等待过程中相对集中租住在信访机构附近社区、并长期坚持。这正是典型的中国底层政治,完全合乎农民工“依法抗争”的逻辑,贯穿于建嵘 09年出版的《底层政治》全书。
无论从什么角度,这些“依法”上访行为或者访民群体都难以被归入抗争性政治,除非访民群体组织起来采取抗争行动,或者以非上访的方式表达不满,如现时访民 群体内流传“上访不如上网”的告诫所暗示的转变。当且仅当部分访民开始认识到信访制度的局限,有的积极寻求与NGO、人权律师的接触,有的采取激烈抗议行 动如爬上工业烟囱,尤其当一些资深访民或逐渐成熟的访民领袖有意识地主动告别上访制度而探索体制外的抗争方式,并有公盟等NGO积极介入,访民才开始融入 到整个社会运动的抗争政治中,集体上访的行为才意味着集体抗议。反之,如果不在社运的角度看待上访的转型,对信访制度再做何等批评和建议也终归维稳制度建 设一路,不过是由底层政治派生的维稳政治,其中于建嵘所强调的底层价值观与中国千年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传统政治伦理并无本质差别。这不是抗争政 治,而是深深嵌入革命动员—党国体制的底层政治。
至此,于建嵘《抗争性政治》一书所谈的什么抗争、何种政治就比较清楚了,总体上仍然属于界限和性质均模糊的所谓底层政治:农村或农民工的“依法抗争”只是 不超越法律与政策边界的温和抗争,而往往遭受强度极大的地方政府压制;国企工人的“以理维权”恰恰突显工人抗争的伦理资源而非所谓生存伦理这一底层心态; 上访民众循体制政治内残存内的革命式、传统的“信访”渠道表达冤屈,性质上并无任何抗争色彩,更无体制外政治的抗争政治含义。
于著中提及的所有抗争形式,只有街头的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普遍的民众抗争形态,因为其它更温和、更有组织的抗争手段在现有管制下几近不可得,而成为几乎唯 一有效的、公共的、插曲性的尽管激烈的抗争剧目,无论其过程还是结构都远超“泄愤”所局限的社会心理片段和威权视角。而如果试图对中国抗争性政治图景做出 总体描述,相信,无法离开1980年代运动的历史联系,也离不开全球化时代全球社会运动的现实联系,更离不开我们对中国政治性质的基本把握。否则,真问题 很容易被蒙蔽,而假问题则成为白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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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何为政治,什么抗争?——评于建嵘《抗争性政治》,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