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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绳:毛泽东时代的社会结构
中国的经济制度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国家计划,“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将变成一架大机器,变成几万万人遵照一个指令工作的大机器”。到改革之前,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运行了20多年,这个体制在改革初期的状况是:
第一,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在农业方面,毛泽东逝世时以集体经济的人民公社和生产队为主,还有2093个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1980年,全国有农村人民公社54000个。参加人民公社有1.7亿户,8亿人口,3亿劳动力。农村私营经济基本绝迹。(1981年《中国经济年鉴》,张思骞:《1980的中国农业》)一切土地都是集体种植。
在工业总值中,1979年,全民所有制工业占81.0%,集体所有制工业占19.0%,没有私营工业。(《中国统计年鉴-1984》第194页)1978年,在社会零售商品总额中,全民所有制商业占90.5%,集体所有制商业占7.4%,个体商业只占0.1%,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占2.0%。(同上,第347页)1978年底,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7451万人,占职工总数的78.4%,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2048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6%,二者合计占职工总数的100%。(同上,第111页)
第二,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了国家计划。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不能自由买卖,全都由国家计划调拨。国家统管的物资700多种。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交给国家,由国家统购包销。工厂赚的利润全部上交国家财政,工厂花钱由国家财政支出,这就是财政统收统支,此外还有劳动力由国家统招统配,外贸由国家统进统出。
第三,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原则而已。真正的按劳分配是没有的。说是实行八级工资制,实际上多年没有调工资。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大多数是二级工,月工资40元左右。到了文革,连按劳分配也被说成是“资产阶级法权”而加以批判。工人的收入和他的劳动成果没有关系,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在分配方面,中国比苏联还要“社会主义”。毛泽东还批评苏联的“物质利益原则”。在农村,农民记“大寨式工分”,即吃“大锅饭”。
工厂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用什么方式生产,都由国家决定。工厂的一切技术改造,甚至连盖一个厕所,也得报上级批准,盖上几十个图章才能得到资金。重庆钢铁公司有两台蒸汽机,这是清末张之洞为汉阳兵工厂从英国引进的。1982年我到“重钢”采访时,在大轧分厂还看到它们在运转。在隆隆的机声和弥漫的蒸气中我走近了这两台庞然大物。从机器的铭牌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字迹:一台是7500马力,1905年造;另一台是6400马力,1887年造。抗日战争期间这两台机器从武汉被运到重庆,作为轧钢机的动力。到20世纪80年代,这两台机器已经很破旧了,热效率只有4%,还要经常维修。动力科的负责人说,如果改用电动机作轧钢机的动力,仅节省能源和维修的费用,一年就是180万元,但需要投入技术改造费475万元。为了申请这笔费用,从1965年就向上级打报告,到我去采访的时候还没批准。17年的等待,仅多消耗掉的能源和维修费就达3千多万元。
在农村,实行经济集体化,生产资料收归集体,农民生产的粮食、棉花、油料等一切产品全都由国家统购统销。生产队种什么作物,种多大面积,怎么种植,农民和生产队的干部没有权力决定。农民吃多少粮食,吃什么样的品种,由县以上的行政机关决定指标。农民都是集体劳动,每天早晨,农民都聚集在村头大树底下等候队长派工。太阳已经落山,队长不下收工的命令谁也不能回家。
1953年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以后,城乡居民的生活资料全都由国家凭票证定量供应。这些票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领取。户籍制度极其严密,离开户籍所在地短期到外地去,需要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文件,并带上粮票、油票和其它票证,到了目的地以后,拿证明文件到目的地派出所登记才能住宿,用自己带来的粮票、油票才能吃饭。如果要出省,还得带全国粮票,全国粮票必须交具省公安厅允许出省的证明才能换取。农民除了参加农业劳动以外,不能外出做工。农民离村需要向队长请假。
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要把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变成一架大机器,变成一架使几万万人都按照一个指令工作的机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缺乏技术上的可行性。这是因为,计划工作者的主观判断很难反映经济运行的客观实际,计划工作者确定的各种经济指标很难如期实现,计划工作很难满足千变万化的社会需求。
前苏联在20世纪60年代就认识了这种技术上的不可行性。苏联著名的飞机设计师安东诺夫写道:“基辅的数学家已经计算过,仅仅为乌克兰编制一项精确的和十分完整的物资和技术供应年度计划,就需要全世界所有的人工作一千万年。”(亚历克.诺夫:《政治经济学和苏联社会主义》〈1979〉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中文版第185页)。苏联经济学家卢什科夫1964年说过,全苏联的人都投入到编计划的工作中去,到1980年才能编成1964年的计划。
技术上不可行却硬要搞计划经济。事实上,中国的很多重要经济指标并没有经过测算,而是毛泽东根据政治需要提出来的。如,毛泽东在1957年访问莫斯科时说过15年后钢产量达到3500万吨到4000万吨,没作任何论证(即使论证也没人敢提反对意见),就作为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的钢产量指标。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直接生产者和管理者都是一架机器上的零件和部件。没有自己的独立利益,没有自由活动的可能。工人和农民不能通过自己的加倍劳动增加收入,企业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经营得到发展,地方不能合理地利用资源求得繁荣。这种体制使每个经济细胞都失去了自我发展、自我平衡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尽管国家可以用“军工动员”的方式集中国力搞出核武器和人造卫星,但是,生产领域的经营状况和技术水平,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国家。
接连不断的错误计划,生产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多年遭到扼杀,最终的结果是极度贫困。改革以前的中国贫穷到什么样子呢?
全国人均粮食产量1956年为310公斤,1960年下降到215公斤,1978年达到320公斤。整整徘徊了22年。自从统购统销以后,中国农民没有真正吃饱过。
1978年新华社记者沈祖润等到安徽的定远、凤阳、嘉山去采访,看到的情况使他们心酸。凤阳县前五生产队,10户人家有4户没有大门,3户没有桌子,68人中有40多人没有棉裤。当过抗美援朝志愿军的史成德,7个孩子,10口人,只有3只缺口碗。沈祖润看到的情况不是个别现象。1978年前后,新华社国内部农村组派出几位记者对中国西部农村情况作了调查。1979年全年的农民人均收入,最高是山西吕梁地区,为70元;陇东庆阳第二,为64.86元;延安地区第三,为57.2元;榆林地区第四,为52元;甘肃平凉地区第五,为47.6元;固原和定西最低,同为36.8元。(陈大斌:《饥饿引发的变革》,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北京,第17页)据农业部人民公社管理局的统计,1978年,全国农民每人年平均从集体分配到的收入仅有74.67元,其中两亿农民的年平均收入低于50元。有1.12亿人每天能挣到一角一分钱,1.9亿人每天能挣一角三分钱,有2.7亿人每天能挣一角四分钱。相当多的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不仅挣不到钱,还倒欠生产队的钱。还有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1978年,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农民生活水平不如五十年代,有三分之一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如三十年代。
处于城乡差别有利的一方的城市居民是不是比较富裕呢?不是。1977年,我在天津调查时发现,工厂的生产第一线70%以上是二级工,月薪为41.5元,再没有其它收入。城市居民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职工家里没有任何财产,成了名副其实的“无产阶级”。手表、自行车、缝纫机这些基本生活用品是城市居民梦寐以求的“三大件”。
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极端恶劣。在天津,我走访了不少工人家庭。祖孙三代人挤在一间1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的情况十分普遍。建国初期,天津人均住房面积3.8平方米,1972年,天津人均住房面积下降到3平方米,到改革前的1978年又降到3平方米以下。50年代初为工人修建的工棚式临时住宅,一直住到80年代。夏天,在这拥挤、破旧、肮脏的工棚里,做饭的煤球炉都排在1米宽的公共过道里,过道的温度高达39摄低度。中年妇女脱光了上身,随着炒菜的锅铲掀翻,硕大的乳房在晃动。这是我和我的同事杜润三1972年在天津佟楼附近一片工人住宅区目睹的情景。
毛泽东留下的不仅是贫穷,而是产生贫穷的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是相互依存的。
要把全国变成一架大机器,要让所有的人听命于一个计划,就不能有杂音,不能有噪音,就得在政治上高度集中。
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和身份社会
在毛泽东时代,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有同样的组织机构,都执行同样的政策;全国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某一个组织之中,都喊同样的口号,都流行同样的政治话语,在相同的时间内各地的官员们都在召开同样内容的会议。
当时中国的社会是同构同体的金字塔的社会结构。在广东省的一个生产队和远在千里之外的黑龙江省的某一个生产队是一个相似形。广东省的一个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方式和黑龙江省的一个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方式没有多大差别。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使社会结构稳定,社会成员角色简单,社会成员的行为特征同一化。政府机构金字塔,城市结构金字塔,农村结构金字塔,构成一座庞大金字塔。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被局限在某一层金字塔的一个网眼中。社会成员的个人自由也就完全消失了。
改革以前是一种身份社会。身份把人们分为不同的等级。身份一经确定就很难改变。它决定这个人一生的命运。身份是对既有的利益、地位的固化。那时,中国人有以下几种身份: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思想下的政治身份
在农村:地主、富农、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在城市:革命干部、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城市贫民、店员、小业主、手工业者、职员、高级职员、资产阶级、工商业兼地主,等。此外,在城乡还有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中,“地富反坏右”被称为“黑五类”,另外还加上了“走资派”这种身份。毛泽东认为知识分子的世界观基本是资产阶级的。人们在口头上就把地、富、反、坏、右、资本家、走资派、可教育子女、知识分子排成一个系列。知识分子名列第九,自嘲为“臭老九”。其中“可教育子女”是指“走资派”的子女和“地富子女”。
这种身份系列把人从政治上划为上、中、下三等。下等身份的人得不到官方和公众的信任,人们不敢与他们亲近,上、中等身份的人不愿意与下等身份的家庭通婚。相当多的地富子女只好“打光棍”。一旦发生了什么政治案件或刑事案件,下等身份的人常常是被怀疑和被审查的对象。长达20多年的政治歧视对他们形成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家庭中始终笼罩着阴影。连未成年的孩子也有严重的自卑感。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总是发动身份好的批判和打击身份不好的,身份不好的总是阶级斗争的“活靶子”,从而更加强化了不同身份之间的政治界限。
政治身份带有先天的、不可逾越的性质。有的还有继承性。如“地富子女”就是继承的身份。
城乡分割造就的户籍身份
“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是两种不同的身份。这就是户籍身份。有城市户口身份的人除了可以享受现代物质文明以外,还可以比农村户口享有很多的优惠:就业优惠,城市户口可以得到就业指标;经济优惠,买东西可以得到种种物价补贴。有城市户口的人可以得到“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所带来的利益,而这种利益是世袭的。一个初生婴儿就可以享受到城市户口的优越性。
户籍身份把“城里人”和“乡下人”划成两个等级差别很大的阶层,这两种身份的人基本是不通婚的。如果一个城里男子找一个“农村户口”的女子为妻,这个家庭就注定不幸:他的妻子在城里不可能有工作机会,他们的子女也随母亲而成为“农村户口”身份的人。
就城市户口而言,中央直辖市、省辖市、地级市、县级市的户口也有很大差别,从上一个级别的城市可以向下一个级别的城市调动,从下一级城市调到上一级城市就非常困难。那时,由于夫妻分处在不同等级的户口地区,十年、二十年调不到一起的是常事,在80年代初,仅厂矿企业,全国就有600万对夫妻分居两地。这些
“牛郎织女”每年团聚一次,要乘满5 万节火车厢,挤满10万辆公共汽车,一年的家庭积累全部都交给了铁路和公路,此外,国家一年还要支付23亿元。
由于户籍身份的限制,人才不能流动,一些有才能的人得不到施展的条件,需要人才的单位得不到人才。中国杂技团因受进京户口的限制,除1953年面向全国招收过一次学员外,30多年一直被限定在只能在北京招人。面对距京仅有200多公里、杂技之乡河北省吴桥的尖子演员,也只能望才兴叹。
僵化的人事制度造就的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
在人事管理中,工人和干部是两种不同的身份。干部编制属人事部门管理,工人编制属劳动部门管理。这两种编制是不能跨越的。工人编制的人很难进入干部编制,干部编制的人除非犯了错误,是不会转入工人编制的。这种情况在军队里也很明显,干部和战士的界限也不能逾越,当了排长才进入了干部系列。服役期满,干部
“转业”,到地方还是干部身份,不管是农村来的还是城市来的,都可以吃商品粮。战士服役期满只能“复员”,原来是工人的还回去当工人,原来是农民的还回去当农民。
干部是管理者、是官员,工人是被管理者、是群众。前者是有权力的,后者是受权力管辖的。这两种不同身份的人在工资类别、福利待遇、住房面积、医疗退休待遇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干部的发展机会比工人多。社会声望也高低不同。所以,工人如果能够转为干部,那是很重要的身份跨越。但是,绝大多数工人是很难跨越的,其难度不亚于从农民跨越到工人。
因单位的资源占有多少不同,而形成的单位身份
与此相关的是,某人工作单位的行政级别对他的身份也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僵化的人事管理体制,多数人一辈子只在一个单位工作。一个人如果脱离了单位,就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一个人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都与单位有关。单位的级别高、地位高,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地位也随之高。不同单位之间在资源、地位、声望等方面的差别都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身上。在中央单位工作的人和在省级单位工作的人身份不同。在省里工作的人,和在县里工作的人身份也不相同。过去企业分为局级企业、处级企业、科级企业,这种划分是以其占有和支配资源多少为依据。实际上,这种单位行政级别既是权力层次的表现,也是对资源控制多少的表现。控制资源多的单位、接近权力中心的单位,社会地位就高,其职工的社会地位也相应较高。
“一大二公”造就的所有制身份
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已经没有私有制了。但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集体所有制中,因企业创办单位的背景不同又分为“大集体”(属二轻系统管辖)、街办工厂(属街道管辖)等高低不同的情况。
当时的看法是: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低级形式。后者是在前者的领导和支配下进行生产的。在城市工业中,集体所有制也比全民所有制低一个等级。在这两种不同所有制单位工作的职工,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是有差别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很难调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当然,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谁也不愿意调到集体企业去工作的。那时,工作在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街道企业的职工,工资、福利、医疗及养老保障有很大差别,在社会声望上也高低不同。“国营企业职工”、“集体企业职工”、“街道工厂职工”是高低不同的社会身份。
约束人们行为的无形制度
制度可以分为有形制度和无形制度(也可以称之为“软制度”)。前面说的都是属于有形制度。无形制度是指两个方面的结合,一是思想灌输所形成的价值体系;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政治文化传统。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力,常常超过有形制度。
毛泽东所建立的价值体系是由共产主义理想、阶级斗争学说、永不停息的斗争哲学、过分强调的人的主观能动性、牺牲个人保证集体的道德观等一系列的思想观念构成的。信仰、哲学、政治学、经济学、道德观等构成了一整套价值体系。这一价值体系是通过所有的舆论工具长期灌输深入到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成为判断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
毛泽东认为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镇压的机器;认为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这些都是他的政治学说的重要内容,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学说,则是毛泽东的政治学说的集中体现。毛泽东逝世之前,正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学说”最受推崇的时候。所以,在无形制度中,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学说,有着重要作用。
几千年形成的以王权思想为特征的文化传统,其积淀比新形成的价值体还要深厚。在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君主是至高无上的。君主是全社会的宗法大家长,是法律和秩序的化身,是治乱兴亡的决定因素,是全社会的最高教化者(政教合一),是认识的最高裁决者。君即父,君尊臣卑,忠孝一体。臣民必须自觉认同为子为臣的卑贱地位和工具属性,恪守本分,尽心从事。王权主义与人格平等、个人尊严、个性独立是对立的,依附、盲从、奴性是王权主义的产物。
这种以王权为特征的文化传统,经过几千年的实行,已经深入到中国民间,深入到人们的思想深处,它在随时随地起作用。它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制度。传统文化中的某些内容和共产党的价值体系相沟通,成为集体主义的思想基础。例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传统思想中,把“仁”理解为“牺牲小我为大我”,把“义”理解为“共产主义”,就会产生很大的精神力量。
软制度不仅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还形成一种广泛的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是极权制度的社会根源之一。捷克前总统、著名学者哈维尔曾深刻地反省道:“在我谈到崩溃的道德环境时,....我是指我们每一个人。因为我们全都顺从了这个制度,都把它当做不可改变的事实,从而维持了它的运转。换言之,我们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对这个制度的存在负有责任,没有什么人只是一个受害者。是我们所有人制造了这部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