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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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儒家的心物问题谈中国文化的社会实践问题
苏友瑞
前面我的『从不同的社会实践观谈『道成肉身』的实践态度』一文写 过这么一段话:
中国自古以来就不缺乏道德主义的实践,无论是儒家的入世或道家的 出世与『中国的佛教』之出世,他们共同的一个特征是强调『个人的 内心』不要受外界干扰,这个意思是说人心应该与社会有所隔绝。这 个思想原本不错,可惜的是中国文化没有一套超越系统可以让人们『 不过度在意己心是否不受干扰』,因此,『己心不受干扰』为成中国 人内心的最大禁忌,使中国人进行任何实践,都会优先考虑会不会干 扰己心。这样的思想淹变下,即使是儒家的『入世』都会因为怕伤害 己心,所以从来看不到类似传教士那种与苦难同生共死的『入世主义 的实践』。为了怕自己的德行参与社会而变坏,所以中国人只有进行 『道德主义的实践』,平时躲起来修行,临时出来做一做善事,做完 了再关起门来往一切苦难都忘掉。
这段话在bbs上引起太过粗略的质疑,所以现在为这段话进行更精密 的解释。
● 一、儒家的心物观点:
在孟子的尽心上篇谈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这一段话意谓着『心』是人类理性 与道德觉知的基础,只要『尽其心』就可以养性并事天,『性』是指 『心』的理知所作用的对象,而『事天』则是儒家思想的最终价值关 怀(例如『天人合一』思想)。故可以说,在孟子的思想中,有一种强 烈的『以「心」为主体』倾向,也就是人的理知与道德的根源是对于 『心』的掌握。
但是这里有一个含混,就是『心』到底是什么?宋明理学对此一问题 进行探讨。朱熹『朱子全书』卷49说:『心是主宰....然所谓主宰者 ,即是理也。』,王阳明主张『心即是理』,这是朱王两派理学的不 同分岐点。但是,不论『心』与『理』的关系如何,朱熹认为:『夫 心者,人之所以主乎身心也....命物而不命于物,故以心观物,则物 之理得。』(朱子文集, 卷67),换句话说,朱熹仍强烈主张理解物之 理必需先使用『心』为主体。而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意谓人能 扩展内心故有的分辨是非之本能,则必然会产生趋善避恶的意志与行 动。
所以,无论两派如何不同解释,儒家对『心物问题』的看法都脱不了 『以心为主体』、『用心来理解物』的倾向。
明朝亡后兴起的考证学派一样承袭了这种观点,『汉学』大师戴东原 曾说『仆生平论述,最大者为孟子字义疏证一书,此正人心之要。』 换句话说他的考证目的是,避免明代理学的谈理思想造成人心的毁坏 ,所以才要对孟子的思想进行注疏。由此可见,就算使用的是考证方 法,他基本的思考方式心物哲学仍然没有改变。
● 二、从心物观点,到社会实践态度
既然儒家思想有这么强烈的以心为主体之倾向,那么要谈社会实践, 很明显的会认为『直接变化人心』是最正确的一条道路。所以儒家最 重要的实践哲学,主张『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 国、平天下』,就是明显的这种因为心物哲学取向而产生的『由内而 外』之实践哲学。
『由内而外』的实践哲学中,要如何面对『由外而内』的情况?也就 是说,『心』会不会被外物所变?万一『心』被外物所变,人应该怎 么办?
孟子著名的一节:『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 能。』换句话说,当人面对苦难,必需要把苦难转化成不干扰其『心 』的力量,所以孟子强调『动心忍性』。因此,孟子尽心上公孙丑问 :伊尹放太甲又反立,民大悦,为人臣者其君不贤可放吗?孟子就回 答:如果有伊尹的『心』就可以,没有这种心就是篡。因此,『心』 不但是心物关系的主体,还进而成为判断社会事件是非的至高标准! 最后孟子认为:舜当国王、皋陶当法官,瞽叟杀人,皋陶要怎么办? 孟子回答当然要把瞽叟抓起来!而且舜不能阻止。然而舜面对的方法 是『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 忘天下。』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主张?因为儒家极为强调孝道,认为孝道是人的 根本道德基础。所以皋陶抓瞽叟不必怕舜这个国王会干涉或不爽,因 为皋陶如此行为是正义的,舜会自然知道不可干涉。但是舜就会伤到 己『心』,因为孝道是人心的根本。所以孟子主张舜这时就得逃离造 成己心不能两全的情境,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换句话说,主张『心』为主体者,常常面临的就是『用什么行为来保 证「心」的完美?』。我们发现,孟子可以为了『心』而主张忘天下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重视『道德精神』胜过『社会实质』的现象。孟 子为什么不会考虑舜这么一跑会造成社会失去贤君的代价?理由就是 他的心物理论,社会现象是可以藉由心的作用达成变化。换句话说, 如果舜真的为了维护『心』的完美而放弃当国王,则这个社会会因为 这个道德理想境界而达成人心的改变,进而造成社会的改善。
这就是我所谓的道德主义之实践。其中,『心』之所以要与『罪恶』 或『苦难』隔离,就好象孟子主张舜必需与『孝道与正义不能两全』 的情况隔离一样。唯有透过这种隔离,才能保证『心』的圆满;否则 ,一但人心为外物所动,人就失去了『心』这一个道德与认知的主体 ,便不是一个完美的存在。
● 三、儒家式的『道德主义的实践』是否发生在现在的台湾?
上述的分析是否持续发生在我们的社会呢?
有,我上述所说的:以『心』为判断社会是非的最高标准,具体呈现的 不就是那种忽视社会制度只重心灵的社会实践观?
我们是不是常常看到『变化人心』的广告与浩浩荡荡的宣传、但是同时 那些救援雏妓会被黑道恐吓殴打的基督教励馨机制却默默无闻?
而为了『心』之圆满而主张逃离『两难情境』,是否会演化成『隐世』 观点,因为现实社会之混乱而退隐?『乱世贤人隐』,如果社会永远有 罪恶,是否贤人全都要永远退隐起来?
这些情况直到如今都具体呈现在我们的社会中,很值得我们好好一探究 竟。
● 四、从基督教精神反省心物问题的症结:
在基督教的立场中,『心』或许很重要,但绝对不是『主体』。基督教 的道德主体是上帝,这是一个『外在的超越主体』,并不是从内心反省 而生出来的。而基督教改革后,更是认为靠圣经理解上帝是唯一之路, 也就是说,『心』是被一个『有具体内容的「神」』所主控的,具体的 内容就是白纸黑字的圣经。
因此,基督教不主张『心』的独大,人不管犯了多么多的错,他依赖的 不是来自内心的省察,而是来自与上帝的沟通、乞求上帝的怜悯:这个 过程本来是很主观的,极易流于『与己心的上帝』沟通之危险,幸好基 督教有白纸黑字的圣经做为基础,就算可以从诠释学的角度质疑每个人 对圣经的理解是否相同,但是那至少是一个『客体』基础;透过对圣经 的唯一性尊重与学术性专业研究,避免『人心』成为基督徒与上帝的唯 一沟通管道。
于是『心』可以深入『苦难』与『罪恶』,因为在该情境中沾染上的不 良习性,虽然伤害己心,但是既为上帝而牺牲,上帝当加以怜悯。所以 万一舜是基督徒,他大可以清算瞽叟的罪恶,不会因此就产生个人『心 』的毁弃。这也就是圣经上耶稣为什么说:『爱父母胜过爱我(上帝)的 人,不配做我的门徒』,其背后的思考方式,就是这种高举上帝胜过己 心的思考方式。
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当把永恒与真理的指针放在『人心』、『己心』 上,这样的相对主义,必然发现最后会导致主张心与苦难的隔离,更进 一步产生隐世而放弃社会责任的现象。相反的,不要把永恒与真理放在 『人心』、『己心』上,人才有可能真正走入苦难与罪恶,帮助需要安 慰的人们。
● 五、结语:
儒家的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根本,就算没有真正正确的儒家发生在中国历 史上,但是其基本的思考方式如心物问题与社会实践态度往往是不会变 ,这种基本思考方式的影响仍然不会 变,我们仍然可以在许多讨论区发现那种『藉改善人心来改善社会』、 『以人心来判断社会正义而不是以行为来判断』、『乱世则退隐』的现 象?
心物问题刚好决定了这个文化呈现出来的社会实践方式,处在这种文化 背景下,我们应如何寻求赖以热忱走入社会的终极关怀?
若是我们的价值系统无法成功产生正确的社会实践意识,那么我们的社 会将永远只能沉溺在过去历史中一再循环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