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评论
诺齐克的意义
任剑涛
南方周末 2002-02-21 |
□(中山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教授) 诺齐克是富有才华的。在他不算太长的一生中,出版了六部颇具影响的 著作,涉及到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数门课程。他的著作,不单具有刻意追 求的独特性,而且基本不停留在同一个主题上。《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 (以下简称《无》)是他的第一部著作。后来出版的五部著作,则都是在他 不愿意再制造“《无》之子”的著述志向中诞生的。而诺齐克的讲课,也不 单是主题变换甚多,而且是“绝不两次教同一门课程”。笔者1999年曾 在哈佛听他讲社会哲学课,不带讲稿,挥洒自如,颇具风采。 诺齐克在研究与教学主题上都是多元的。但这并不等于说,诺齐克只是 以一个才子的形象载入当代哲学史的。尽管他的著述主题较多,但是以解释 的立场对待问题的研究方法是可以确认的。尽管他全力塑造“哲学家”而非 “政治哲学家”的学术形象,以摆脱《无》的成功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他 没有忘情于政治哲学问题。他后来的著述里还专门讨论了“政治的曲折”、 “知识分子为何反对资本主义”这样的话题。而且,作为例外,在他的教学 生涯中,“生活中的最好事物”就教授了两次,2001年的秋季学期所教 的“论俄国革命”,亦准备在接下来的春季学期续开。两次开设前一门课程 的原因,是因为他认定探究诸如像“友谊、爱、心智的契合、性愉悦、成就 、冒险、玩乐、奢华、声誉、权力、启蒙、冰淇淋”的性质与价值乃是最有 意思的。对于俄国革命的分析,则多半是他对于政治问题的兴趣所致。 可见,诺齐克的思想也有一以贯之的主题。这类主题,除开解释性的一 般哲学问题之外,应当说就集中在政治哲学问题上面了。也许可以说,诺齐 克在现代思想史上的地位,还是建立在《无》书对政治哲学问题论述上的, 尽管他有点不情愿。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部书深刻地与时代主题相吻合。20世纪风雷 激荡的社会主义运动,给主流的西方社会政治与道德哲学带来了强烈的冲击 。以捍卫个人自由为己任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从远在19世纪末期的功利 主义修正开始,到这个时候,已经深刻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平等承诺所带来的 理论压力,自由主义的理论重构,已经是一个迫切而不容回避的问题了。先 发生在巴黎,继而差不多席卷了整个北半球的反资本主义运动————19 68年的“五月风暴”,更是将平等、正义问题推到了政治舞台的最前沿。 对这一时代的政治态势有敏锐反应的罗尔斯,将自己早在50年代写作的《 作为公平的正义》,进行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出版了非常精致且反响极大的 《正义论》。由“分配正义”带出的国家功能问题一时成为热门话题。罗尔 斯以自己的严密而精巧的论证,既回应了福利国家的挑战,又申述了自由主 义的基本原则。他对于“原初状态”、“无知之幕”的设定,对于自由在书 面意义上的优先性认可,对于正义两原则的申论,使得以往缺乏精细论证的 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具有了相当的道德哲学完满性。他成功地将自由主义政治 哲学的关注主题从自由转换到正义上面来了。 但恰恰在罗尔斯对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作出最大贡献的地方,诺齐克看 出了其理论的危险性:罗尔斯是在犯险做大国家的前提条件下,来设计分配 正义的。为此,诺齐克认定,国家的本性、合法性与正当性问题需要以高度 的理论警惕加以对待。他认为,相对于分配正义而言,更为紧要的是个人权 利的保障问题。因此,与其做大国家,不如重申国家的限度。一方面,国家 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保护个人权利。另一方面,国家只是保护个人权利的 工具。它必须是“最小的”、“守夜者式”的。这样的国家才足以自证其合 法性、正当性。它才可以为“公民”们提供中立性的保护。而强调分配正义 ,则容易滑向人为的强制性平等或平均化结果,忽视过程的公正。 诺齐克的论证是简明扼要的。他就是要为自由地、合法地生活的自由状 态辩护。除个人自愿的结社做出的自我保护的正当性以外,没有其他任何形 式的强制性国家保护是值得肯定的。诺齐克的这一立论,与罗尔斯的理论前 后出台,自然会遭遇到比之于后者要大得多的物议。人们对于罗尔斯所持的 同情,远远大于对他的理想化的批评,对于诺齐克着意伸张个人自由而拒绝 分配正义的立场,则难以认同。他之被人定位为个人至上、商人习性,就可 见一斑。其实,诺齐克的意义恰恰在这里体现出来。在一种轻快地谈论分配 正义的思想环境中,个人自由仅仅被安置在口头意义上的优先位置,事实上 就等于将自由安置在一个随时可能被遗忘的位置。人们对于分配正义的极度 关注,蕴涵着一种褫夺合法取得财产以供公平分配的潜在危险性。因此,在 这一基点上伸张个人权利的绝对性,就等于伸张公平的基础何在的问题。所 以,罗尔斯显现出做大国家的趋势。而诺齐克就是要顽强地做小国家。其用 心何其苦也,而其对于脆弱的个人权利的意义又何其重要。 严格地说,这一主张不是诺齐克的独创。除开他对于这一立场的申述具 有的当代社会政治哲学的鲜活性以外,其实更多的是对于古典自由主义立场 的重申。但是这一重申的意义确实是不可小觑的:当国家的做大日益受到人 们的赞赏的时候,不正面指出做小国家对于个人自由获得有效保障的极端重 要性,就等于容忍自由的流失。从这里也可以看出,1997年诺齐克到牛 津大学开设六次洛克讲座的深意所在。与他差不多前后的一批思想家,比如 哈耶克、波普尔,也是在同一视角获得历史认可的。 诺齐克走了。但是他对于某些紧要的社会政治基本价值的紧张感不应当 随他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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