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中国的状况与挑战

刘海波

1、如何理解中国

对于理解当今中国的状况而言,人们相当重视关于中国各方面的统计数据,特别是中国的GDP,近来对中国GDP统计真实性的争论吸引了相当多的注意力。人们也重视在中国发生的可观察到的事实和通过对这些事实的归纳得出的结论,因此大规模的社会调查以获得第一手材料似乎是理解当今中国最重要的方法之一。诚然,上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自有其意义。但是,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和对中国某些可观察的事实的收集,对理解中国的状况和预测其前景,并不足够,特别是当我们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解决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时。统计不能包括一切实在甚至可能忽略至关重要的实在。至少对中国这样的超大范围和相对封闭的政治经济体而言,GDP统计不能和小范围的高度开放的经济体如新加坡具有同样的意义。用GDP来评价中国的成就,其意义是有限的。即使我们把GDP视为真实的经济绩效的重要表现,中国自1978年以来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块的国家这一事实可能仅仅证明了原来的制度是多么糟糕,而不能推出以后也会如此的结论。一种制度在短期内取得成就可能恰恰是导致长期衰败的原因。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在短期内取得的增长和工业化成就,表明的是这一体制致命的弱点,这一体制在长期内绝无可能出现持续良性发展的模式。另外,对中国部分领域的成就如几个大城市各项发展指标已同中等发达国家接轨,判断要审慎。区域性地对任何一个分析单元都是真的这一事实,不能得出它可能世界性地对全部单元都是真的这一结论。无人否认澳门和拉斯维加斯是富裕的地方,但是绝不可能有全局性的澳门或拉斯维加斯经济发展模式,这不过是死亡游戏。在对当今中国状况的分析中,需要区分短期后果与长期后果,区域性的后果与全局性的后果。因此,对中国最基本制度以及此制度下社会秩序的一般性质的理性重构将成为我们理解中国重要的理论基础。社会的整体秩序这样高度抽象的观念事实,不可被化约,必须被视为是其所是。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式的视角,哈耶克式的理论建构方法,是不可缺少的。

2、中国的基本制度和其一般后果

上述理性重构的工作由于中国情势的复杂性而非常困难。1949年后中国所建立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不具有苏联-东欧式极权政治和计划经济的典型性,这个因素再加上文化大革命这一事件,使得中国可能在不进行政权更迭的情况下其政治经济发生较大的变化。对于理解中国而言,将政治和经济领域截然区分尤其是不适当的。早期的一些变革措施,如给私人一些经济自主的空间,科举制度的恢复,对社会全面控制的削弱,确实带来了显著的的良好效果。传统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也极大地削弱了。但是,中国现有的政治经济结构不太可能取得长期的和全局性的成就。

A 旧制度的复归

当今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我们最好抽象为旧式的王朝体制即中央集权制的官僚帝国的复归,同时带有利用公共权力寻利的松散性寡头政治特征――即公共权力私人化。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下,政府一方面在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和公共品方面是低效的,一方面却仍然有强大的控制社会、资源转移和创租的能力。地方没有政治生活,没有象样的精神生活,全国的精英和资源聚集于少数几个大城市,地方和农民子弟中的精英无一不在逃离他们的家乡涌向少数几个都市。都市的地位是由政治权力所创造和保障的。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些更复杂的但实质性相同的区域性后果与全局性后果的区别,这里所针对的是一些人士在观察了北京、深圳、上海之后对中国状况所作的乐观估计,我在这里并不否认这些地方经济水平的发达,但疑问的是就中国全局而言这种发展模式是否有效?

中国的政治体制已不具有对基层社会的强大动员能力,但却压制了公民社会的形成,较之托克维尔描述的法国,中国更是一个由原子化个人组成的私性社会。被寄予很大希望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如果站在本文政体层次分析的角度看,对中国状况的改变,不会有大的影响。中国传统大帝国长期形成的统治经验就是,理性的王朝不下乡――即中央集权政府不直接统治乡村。

B 两种经济

在当今中国的体制下,出现了庞大的货币化寻租经济,经济结构的二元对立,实际上主要不是传统的产业和现代的产业的对立,而是货币化的寻租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对立。但货币化的寻租也被误认为市场经济,似乎市场经济的存在可以脱离适当的政治法律背景。中国经济中不那么初级的部分,如金融、证券市场、房地产,变成了货币化的寻租经济已是事实。是否能够深层次得进入货币化的寻租经济,是决定一个人贫富的最重要原因之一。一个人如果有幸在比较纯粹的民营经济领域获得财富,一定会投资于政治,利用政治权力取得超额利润。庞大的货币化寻租经济是造成了今天中国不公平的贫富两极分化,引起了严重的不满,而且长期看是一种负和博弈。

C 缺乏发现功能的制度或荒谬的正义

在中国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但中国制度更隐蔽也更严重的缺点是缺乏发现的功能,制约保证不发生腐败,但不能告诉人们做什么事情。行政上的中央集权、立法上的集中统一(中国至今仍拒绝判例法),使得严格实施某些形式公平的规则带来出乎意料的不良后果。中国社会是等级森严的,但等级之间却有可能是很高的流动性,不同阶层并不因出身而凝固。中国有一种形式上接近公平的精英选拔体制,这是中国社会能够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的重要原因。在中国出人头地的机会很大程度上是由科举式的正义来分配的,科举式正义的思想和实践弥漫于整个社会。设想一种纯粹的科举式正义分配模式,分配的内容是官职和政府通过政治权力汲取和转移的财富,分配的依据是形式公平的客观标准。如以统计数字表现的政绩进行官职提拔、以考试分数决定进入政府举办的最好大学(因此决定了一个人今后的前程)、以发表论文数量决定学术职位等级。形式的公平不能掩藏这其中的资源的巨大耗费,以及获取者行动的寻租性特征。民族的精英将大量的精力用于不创造价值(最广义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对社会无益的活动中而取得财富和地位。首次宣布科举考试可能带来万众欢腾的效果,但这不意味着在更远的长期,科举制度会有当初那些在短期内的良好效果。这是不可扩展不可长久的模式,中国现行体制的精英吸纳能力也是有限的,无论是历史的经验还是理论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中央集权制下对官员政绩出于善意的要求,却造成报表出官、数字出官、形象工程出官,这使得公共资源的使用被系统地扭曲,短期的效果带来的是长期的代价。一个个人操守很清廉的官员也无法服务于公众真实的福利。中国基本制度的上述方面的缺陷实际还使对权力制约的设计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造成规则的合理性与严格实施之间的矛盾。社会生活经验丰富的人告诉我,现有规则的严格实施不见得是好事。腐败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社会得以运行下去的润滑剂。

3、结论

不是从统计数据当中,而是对中国当今基本制度结构的重构和这些基本制度下的整体社会秩序的模式化预测中,我得出结论:中国当前的政治制度和该制度中出现的法律和行政措施,绝对不可能形成一个可长远持续的,可全局扩展的,在抽象意义上的良好社会秩序。如果不能通过深思熟虑和选择变革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那么经济危机与停滞、社会动乱、政治不稳定这些可见的后果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这里作的不是精确的预言,而是附带条件的模式化预测,模式化预测是我们理性限度内能获得的非历史决定论的预言,这样工作的目的主要是为改变现实提供帮助。当今中国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进行在政体层次或宪法层次的改革,这一改革的方向不应该是重复第三波民主的道路与简单地拥抱权利宣言,也不仅仅是限制权力的腐败,而是建立保证政治之审议性的权力机构配置、引入具有发现之功能的联邦主义和普通法司法制度。由于中国所面临环境的严酷,其社会精神状况对客观正义之信奉的丧失和对建立在大社会抽象秩序之认识上的规则的不理解,改革前景不可乐观。但是,悲观和宿命论是无益的,我们只能为此作出艰巨的努力。中国的政治选择关系到中国能否出现一个自由和繁荣的社会,并成为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支柱,从而严重关系到世界的和平、安全与自由。中国政治改革的失败尤其要被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刘海波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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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系应美国ATLAS基金会之约而写,以英文在其网站www.atlasusa.org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