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梁木生
论政治体制改革的产权基础
与经济改革相比,我国的政治改革更为艰难和复杂。正因如此,人们对如何克服艰难,排除各种复杂因素的干扰,逐步稳妥地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多视角的有些是十分深入的探讨。但是,从总体上讲,这些探讨大多认为政治改革相比于经济改革滞后了,并在多方位分析导致这种滞后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克服其障碍以加快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对策。对此,本文认为其分析的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但严格地说这些分析并没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在本文看来,目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顺利平稳推进最主要的障碍是经济障碍,并且这种障碍是以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表现的,这就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产权制度未到位。因此,目前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最主要和最紧迫的任务是切实稳步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进而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顺利改革创造条件,否则,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么因缺乏健康、强大的市场经济作支撑而引发麻烦,要么会在以产权因素为主的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中停滞不前。
一、 市场经济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决定作用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形态完备的生产方式在其运动的过程中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点:每个市场主体都只拥有部分经济资源而无法单独从事经济活动;每个市场主体必须运用自己的经济资源与他人的经济资源进行连续不断的交换,才能进行经济活动并借此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每个市场主体运用自己的资源参与经济活动都追求最小的投入最大的获利。市场经济这几个基本特点的客观存在反映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则表现为这样一种经济关系:每个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都独立地扮演着一个经济角色,又不能单独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只有与他人进行资源交换才能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使各市场主体必然相互合作与相互依赖;各市场主体都追求交换中的最小投入最大利益实现,使各市场主体之间有明确而公开的利益对立与利益冲突。这样,市场经济运动中的这种合作与对立、依赖与冲突,便在参与经济活动的各市场主体之间客观地形成了经济利益上相互制约的经济关系。
由于市场经济这种制约关系的客观作用及其各经济主体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不断推动,使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从两个方面使其力量发展和壮大起来:1)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通过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追求和实现自己利益的社会成员不断增加,最后大多数或全体社会成员都完全或主要以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追求和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结果市场经济在其发展壮大过程中,以自己的经济关系联系的社会成员越来越广泛,直到整个社会成员都通过这一方式联系起来。2)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分工日益精细,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各经济主体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会越来越深入,资源的相互交换会越来越频繁。这必然推动各经济主体利益上的相互联系日益紧密和稳定。随着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社会成员的不断增加,公众经济利益联系的日益紧密和稳定,市场经济力量的日益强大就具有了必然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逐步强大的市场经济在力量上必然超过国家的政治统治力量,这时公众为了自己的共同利益,他们就不会允许国家政治权力恣意地发挥作用。可是,如何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权力,既能积极服务于其生产方式正常运行的需要,又能使其不利的一面得到抑制和限制呢?唯一可行的选择只会是,由强大的市场经济力量自主决定国家政治权力的运行,并将这种决定作用通过政治制度的有效安排予以实现。通过这种安排,一种全新的政治形态--民主政治形成和确立了。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获得这样的一个结论--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决定着政治必然走向民主:选择了市场经济就选择了民主政治,力图实现民主政治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现在,市场经济已经成为我国正统合法确定的经济发展方向,并且已经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发展壮大,因此,由市场经济孕育的民主政治在我国的最终确立将不可避免,它不会因我国文化的差异和国情的特殊而有例外。然而,从现实上讲,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和要求建立起来的,它的组织架构、政治职能、权力运行方式及作用表现都是适应和体现计划经济的。当我国以市场经济为目的的经济改革,使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失去存在的根据后,传统政治体制的不适应便会必然表现出来,而且这种不适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壮大日益明显。如何改变这种不适应的状况,使政治的功能和作用更充分地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理性的选择只能是:改革传统政治体制,使之逐步过渡到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民主政治体制上。
1.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几种观点。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国政治体制的主要弊端就是权力过份集中,并且自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权力集中的政治体制,在一面推动我国经济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一面与不断发展的我国市场经济的不协调日益充分地显示出来。虽然在我国的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逐步开展起来,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讲成效是不大的--我国令人忧虑的政治腐败的恶性发展就集中证明了这一点。正因如此,人们认为,我国的政治改革是滞后的,而我国政治改革的中心问题,仍然是改革我国权力集中的政治体制,并通过迅速建立起以权力制衡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制度,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然而,人们认识到了权力集中的政治体制的弊端,并且共同追求着权力制衡政治制度的确立,可政治的现实为什么并没有成全这一改革举措,而仍旧维持着其体制的持续运行呢?对此,人们从各个角度分析着滞碍我国政治改革的复杂原因,并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种基本不同的观点:1)政治本位论。对政治既得利益的维护,人为地延缓着政治体制的实质改革。2)国情特殊论。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两难已难以摆脱。3)条件限制论。到目前为止,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实质性突破的条件还不具备。本文认为,上述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第三种观点较切合我国现实情况。
2.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两个政治难题。当然,我国的政治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要求是多方面的,但集中反映这一不适应的是权力集中。这种权力集中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集中与同一(如许多公民权、社会团体的权利由国家权力支配),政权与治权的集中与同一,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集中与同一。如何改变这种权力集中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不适应呢?唯一的思路是划分统一的国家政治权力。可是,这种划分涉及到两个在政治现实上需要解决的难题:1)由谁来划分国家政治权力,2)按什么标准划分国家政治权力。就前一难题而言,如果由国家的某一机构决定权力的划分,这等于这一机构支配着被划分的各权力机构,相应控制着各个被划分的国家政治权力而使划分没有意义,因为各个被划分的国家政治权力的效力仍来源于拥有划分权的国家权力机构。就后一难题而言,对国家权力的划分,如果标准不科学则会影响国家政治权力整体功能的充分有效发挥,如果力量不均衡则会出现拥有更大力量的权力机构支配其他权力机构的情况。如何解决这样两个政治难题呢?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这是国家政治权力本身不能自我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寻求解决上述难题的外在因素。从政治学的角度讲,对于第一个政治难题必须借助于国家政治权力以外的力量解决,否则国家政治权力不可能真正被划分,而国家政治权力的统一强大,决定了这一拥有划分权的力量只有强大于国家政治权力才能实施这种划分。因此,解决这一难题的要求是,社会中必须存在强大于国家政治权力的力量。对于第二个政治难题则要通过政治分工解决,而这种以政治分工为条件的权力划分要在力量上达到平衡,唯一的办法就是按政治职能的不同进行划分。可是,以职能作为政治分工和权力划分的根据存在一个政治上的技术问题需要解决,即划分后的各权力机构的职责内容和权力边界必须确定。如果各个权力机构其职责的内容和边界是模糊的,那么,各权力机构在职务执行过程中就会出现,或者相互干扰而使各权力机构的职能不能正常发挥,或者某一机构通过权力扩张而支配其他权力机构的职能--显然,一当出现这两种情况,各权力机构就难以真正分开。这里,这种政治的职责分工在内容和界线上的确定,主要表现在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政权与治权、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内容和界线确定,其中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内容和界线的确定处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如果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内容和界线不能确定,政权与治权、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内容和界线显然不能确定,相应以职能为依据的权力划分将不能清晰和确定,结果权力的划分不是没有意义就是不能真正实现,权力的集中也就不能解决。可是,如何使国家的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内容和边界清晰而确定呢?
分析到此,我们可以认识到,要解决因克服权力集中而面临的两个政治难题,似乎首先不是一个政治上的问题,因为它不可能由国家政治权力通过任意自主地规定和宣布来解决,而首先和主要是承载整个国家政治权力的经济生产方式起着决定和主导作用。这里,有能力解决上述两个政治难题的生产方式即是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
3.市场经济是克服政治体制改革难题的决定因素。市场经济之所以具有划分统一的国家政治权力并为这种划分提供科学根据,而解决权力集中这一政治改革所碰到的两个政治难题的能力,在于它的内在的机制及这种机制的客观作用。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客观形成的经济制约的利益机制和运行机制具有自整合的功能,而通过这种整合形成的日益强大的市场经济力量即是一种强大于国家政治权力的民主力量。所以,产生于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民主力量,是一种能够划分统一强大的国家政治权力的决定力量,因此这一力量决定了市场经济社会的国家政治走向民主和分散的必然性。这里,这种决定作用的一般表现为,这一力量通过自主强制分割国家政治权力,并对各权力机构进行职责和权力的分别授权,而使各权力机构形成相互独立的政治关系,进而使各权力机构的效力来源都源自于公众而不是由某一权力机构决定,结果权力集中的问题得以解决。
市场经济能够为国家政治权力划分提供科学根据的原因在于,市场经济是一种专业分工与资源交换为生产方式的经济,这一生产方式决定了一切资源都必须以其专有性为公众所需要,并通过市场交换实现自己的价值和作用。而当市场主体以自己专有的经济资源在自己利益最大化支配下相互之间连续不断地交换时,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界线是非常确定的,相应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也非常确定。这种确定性使各经济主体在经济交往中为什么作为、怎样作为、违规作为会受到何种损失及惩罚都是十分明确的,因此市场经济对哪些权利应由各经济主体自主独立行使,哪些问题是他们可以相互共同合意解决的,哪些问题应由政治参与解决,其内容和界线也就非常确定了。由于市场主体自主独立行使的权利和解决问题的范围的确定,使政治解决存在于市场经济中的问题而行使权力的对象和范围就确定了,这样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内容和界线确定了。进一步,这些需要由政治解决的问题,因为源自于市场经济以及由市场经济整合的社会,因此这些问题的性质、表现特点和存在方式都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决定和制约,因而从最后的意义上讲,这些问题的政治解决其手段、方式和条件都会受到市场经济生产方式的决定和制约。然而,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最基本的法则效益最优的原则,不同性质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应由不同的权力机构解决,就会成为市场经济给政治的运作及作用发挥提出的一个强制性要求,这一要求迫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政治权力按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进行职能不同的政治分工成为必然,这样,国家的政权与治权、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内容和界线得以确定。所以,市场经济不仅决定着国家的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内容和界线,也决定着国家政治权力的职能分工及各自解决问题的手段、方式。
二、 滞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产权分析
问题分析到此,一个现实的问题便呈现出现,既然市场经济是解决国家权力集中的决定因素,我国已经确立了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可我国的权力集中问题为什么仍然未能有效解决呢?这有赖于我们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现状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
从整体上讲,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呈现出三大并非积极的特点:1)独立的市场经济体系远未形成,表现为相当部分的资源要素还没纳入市场独立自主运行,相当部分的社会成员主要不是通过市场独立自主地追求和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市场联系还比较分散、松驰、狭窄,尤其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法人,其经济实力和组织力量都不强大,而且受传统体制的行政约束十分严重。2)市场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不正常,表现在:整个市场经济关系尤其最重要的市场经济关系--企业之间的市场经济关系是扭曲的,即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在一种错位的基础上(国企的决策者行使着所有者权利,却没有所有者责任与利益冲动,由此而演化出一系列利益关系扭曲);通过市场建立的资源交换关系是畸形的,即相当部分的经济主体在资源的交换中,并不必然地始终地追求各自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而是以自己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作为交换的根据,从而严重抑制和破坏了市场经济整体效益的最大最优创造和实现;整个市场经济关系是混乱的,即市场主体与非市场主体、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全面介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各环节、各种关系中发挥作用,导致市场运行的目标多重化,市场关系的复杂化,市场制约因素的多样化。3)经济结构的城乡二元化。自农村分田到户后,整个农村的经济生产方式可以说是由计划经济脱变成了小农经济(不彻底的),这种单家独户的生产方式使整个农业经济自给自足的功能和作用十分强大,并使整个农村和农业经济在整体上呈现一种独立的自我封闭的经济运行态势,从而整个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极低。可是,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城市经济已进入市场运行的轨道,甚至有些要素已经完全市场化。这就使我国城乡呈现出两种生产方式的格局。问题是这两种生产方式的差异,必然严重障碍我国城乡经济的融合--城乡资源要素难以按市场规律自由、公平和自主地交换和流通,相应使城乡统一的市场难以建立和形成(不客气地说,我国目前城市经济中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如消费需求不旺,农业经济中的各种问题和农村社会中暴露的一系列问题,都与我国农村近似于固化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有直接关系)。
我国市场经济上述三个方面问题的存在,决定了我国市场经济力量的弱小,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不正常,各市场主体特别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的权利、义务、责任难以明确地定位和规范。可是,这种状况引起的政治后果却是,没有一股统一强大正常的市场力量强制划分过份集中的国家政治权力,也不能为这种划分提供职能确定与界线分明的政治关系和组织运行架构。结果,虽然以市场经济为目的的经济改革已经引起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关系的明显变化,而导致我国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权力集中的政治体制,因不适应这一经济变化的需要而必须进行改革,但正处于改革中的我国市场经济的上述状况,却还难以为我国政治体制的职能转变、机构调整和权力分划的改革,提供强大的支承力量和客观确定的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上述运行态势无法使国家的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政权与治权、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内容、界线明朗、确定。目前,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非正常现象,集中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功能与国家的政治职能关系的不明朗、不清晰--市场的不成熟、扭曲、混乱,使本应由市场自主发挥的作用不能发挥,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因市场的不规范而难以确定并正常发挥。这便是我国目前政治体制不改革适应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改革难以积极有效明确进行的主要原因。
可是,导致我国市场经济上述状况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对此,如果以开阔的视野进行分析,可以说原因是复杂的多方位的,如人口的庞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小农经济力量的强大,传统观念的影响,改革的时间不长,总体生产力水平不高,官本位的根深蒂固以及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长期禁锢等等。但是,在本文看来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目前情况下最主要的原因仍然是经济本身的原因,这就是经济改革的不彻底,标志就是市场经济正常和健康运行所需要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制度--产权制度没有到位。
由于产权制度没有到位,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数量庞大的企业(国有企业和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集体企业),不是也不能以完全独立自主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和责任主体的经济地位和法律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这样以企业为主体形成的整个市场经济运动,其利益关系是扭曲的,其交换关系是畸开的,其运行关系是混乱的,各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其内容和界线都是模糊非确定的。
由于产权制度没有到位,政府必然以所有者身份支配企业的产权,政府的政治职能与企业的所有者职责因此无法廓清:把所有者职责交给企业,公有企业将陷入没有所有者的境地,这种市场运行的后果会更为不公和混乱;所有者职责仍归政府,其职责只能与政治职能溶为一体由政府统一行使,这样,该由企业行使的职责不能下放,该由政府履行的职能难以明确。
由于产权制度没有到位,农村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无法按经济规律在市场自由流动和交易,结果整个农村经济只能停滞在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格局上,从而造成各种资源要素难以有效流动,现代科技、现代生产工具难以被农村主动充分吸收,农村经济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困难重重,而农村的广大又使城市的市场经济无法拉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城乡二元的经济生产方式因此难以打破。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市场化问题,核心是农村土地产权明晰化和市场化。在此,可以说没有土地这一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产权明晰化和市场化,整个农村资源的市场化将难以发展,相应整个农村的市场经济将难以形成,而由此引起的农村经济中面临的种种问题有可能会继续恶性发展。同时,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大多难以进一步发展状大的主要原因,也应归因于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不到位--这种产权制度不到位引起的产权不明导致乡镇企业发展起来后,逐步暴露出的问题与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如出一辙,加上乡镇企业没有国企的技术和国家支撑的优势,以致于大多数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要么萎缩或死亡,要么艰难维持。可是,乡镇企业产权制度不到位,是受土地产权不到位决定和制约的。
这种因产权制度不到位引起的市场经济力量的弱小和分散,市场经济运行的扭曲、畸形和混乱,城乡经济的二元结构,必然使国家的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市场主体权利)、政权与治权、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内容和界线难以确定,以政治分工和职能明确为内容和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难以有效推进。由此本文的结论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陷于两难境地的主要障碍是产权改革的不彻底,产权制度的不到位。
当然,这里有必须强调的是,虽然产权改革的不彻底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不规范最主要的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因此,即使我国的产权改革完全到位,也许并不能确保我国市场经济很快步入健康运行的轨道,因为其他因素的全方位影响仍然会给我国市场经济在运行和发展中带来诸多困难,相应由这些问题引起的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干扰和影响也会是十分强大的。对此,我们同样需要清醒认识并认真对待。但是,如果我国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产权制度不到位,那么,它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和我国政治改革所造成的滞碍作用将始终是决定性的。因此,在这一问题没有有效解决之前,任何深化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都只会是本未倒置和没有重大意义的,并且有可能因这种改革造成更大的麻烦。
三、 推进我国产权改革的政治学思考
目前,产权制度的不到位,已经不仅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市场经济运行步入正常轨道的主要障碍,而且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稳步顺利有效推进的主要障碍。因此,我们需要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民主政治稳步建立的双重角度,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现在,由于产权改革已具有经济、政治的双重意义,我们就不能仅从经济角度看待和进行产权改革,而需要把产权改革既作为经济改革的主要举措,又作为政治改革的重要环节。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产权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改革措施是滞后的,这种滞后的主要根据在于,它严重迟缓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健康形成的过程,而使我国整个政治体制改革顺利有效推进变得困难起来;作为一项最主要的经济改革措施,产权改革是严重滞后的,我国采取的从外到内、从易到难的整个经济改革路线,由于始终缺乏合格的产权制度的支承,使我国的整个经济在从计划安排转向市场配置的过程中,一面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一面造成了整个市场经济运行态势的扭曲、畸形、混乱。这种因延缓产权改革而导致的市场经济的病态的严重发展,使产权改革的最佳时机没有抓住,但有效防止市场经济非正常继续发展的根本措施,仍然要求我们必须彻底改革产权,使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所需要的产权制度尽快到位。
因此,我国的产权改革不能绕过,不能继续后延,而应成为一项需要立即付诸实施的举措,否则我国的市场经济将难以步入健康运行的轨道,市场经济运行会更为扭曲、混乱和畸形:这一方面会使市场经济的病态运行(权钱交易、钱法交易、钱情交易、钱的非法和黑市交易)更为严重而因此进一步演化出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方面使我国的政治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扭曲的市场经济需要,却又无法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正常要求进行改革--如果出现这样的结果,市场经济的畸形发展与政治体制的畸形改革(目前那些从政府序列中退出的各类总公司,政府不象政府,企业不象企业,便是这种改革不正常的一个例证)的同步发展,会使整个社会结构的失衡更为严重。问题是,如果这一状况的非良性互动达至积重难返的程度,我们也许只能以更大的代价来换取和实现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体制的到位,因为市场经济生产方式的规律性发展,一定会以它巨大的内生能量冲破一切来自于经济内外的种种限制,而使自己的运行法则被操作它的人们强制接受,相应使建立在这一经济结构基础上的政治制度必然获得确立。因此,我们需要十分清醒、十分理性地认识到,我国的产权制度的改革已刻不容缓,虽然这种改革面临的障碍和成本都已十分巨大,但迟延改革障碍和成本会更大。这也许是历史的逻辑发展强制我们付出的我们能够承受的代价。
产权改革在我国当前和今后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求我们不仅要加快我国产权改革的步伐,而且要求我们从经济、政治的双重角度,尤其要从政治的角度来安排我国的产权改革。纵观我国近20年的经济改革我们知道,几乎每次经济改革都是在政治的主导、推动和保护下进行的,离开了政治的能动作用或者这种作用的发挥失当,都会造成我国经济改革的一筹莫展或者使这种改革失之偏颇。所以,我们必须继续保持并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对经济改革和发展巨大的能动作用,并力求这种作用积极恰当的发挥,以主导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直至通过这种改革使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各项制度主要是产权制度完全到位。这里任何削弱、忽视政治对经济改革的主导、推动作用,或者在经济改革没有完成之前直接进行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都会对我国健康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在这个基础上的民主政治建设构成妨碍,甚至带来巨大的付面影响。无论从经济角度讲,还是从政治角度讲,产权制度的改革都是我国整个改革中最重要最艰难且影响最大的改革,因此它对政治的依赖性将更为明显。目前,为了我国产权制度改革更为稳妥扎实顺利地推进,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政治统一和强大的优势,在政治的主导和推动下,逐步实施产权制度的改革。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目前的产权制度已经陷于两难境地:产权处于一种空置状态--通过资源重组、公司改制、股份制改造、租赁以及土地承包等举措,相当部分资源的产权(主要是生产资料的产权)已经脱离由政府完全控制的状态,可是企业仍然不能完全支配产权参与市场活动,结果是这种产权既适应不了市场要求,又失去了政府的充分支配,造成我国产权改革进不能进,退不能退的尴尬状况。这种产权空置,使各种资源要素难以以价值最优的原则由各市场主体独立支配通过市场自由自主充分的流动与交换,市场的配置功能因此难以完全正常地发挥作用,而政府则可以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各义支配企业的运转(一个人权就足以实现),从而进一步造成市场功能的扭曲--显然,在这种市场功能有限和扭曲的情况下,市场经济正常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公平的资源交换机制就无法建立和形成,市场经济将难以步入健康的运行轨道。因此,解决产权空置问题就成我国产权深化改革和实施产权改革方案的核心和关键。所以,为了我国的产权改革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并能够有效实施,我们就需要确立产权改革目标并在这一目标的整体框架指导下,在产权改革的目标、方针、政策与措施、手段和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政治安排。
在此,从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切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双重角度考虑,本文认为,我国产权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各经济主体完全独立自主支配产权的产权制度。产权改革的总体方针是:逐步推进,具体要求为从易到难,从沿海到内地,从发达地区到落后地区。产权改革的政策与措施为:1)增强产权改革力度。就是目前已经基本进入市场的产业部门,实现资源的完全市场化。2)扩大产权改革范围。即将目前由政府操作而通过市场调节更能发挥作用的行业部门逐步推向市场,这不仅指那些经济部门也包括一些非经济部门,例如,应用科研部门、高校、文化、体育、卫生、新闻等(从总体上讲,这些部门的市场化程度是很低的,以致于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这些部门或行业不是危机四伏,就是严重滞碍了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3)进行农村产权改革。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即将土地完全划归农民,二是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到位。产权改革的主要手段有:扩大个人、社会投资的范围,允许他们经营传统由国家经营的部门行业;吸收非公有资本与公有资本合资经营并取消比例限制(大部分领域);将相当部分中小型公有企业资本改变为职工等额持有的股份,并允许持股者的股份自由流通;农村土地的产权落实到农民个人。最后,为了使我国的产权改革尽可能平稳有序进行,国家应成立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产权改革委员会,全面组织、领导、推进我国的产权改革。
《世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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