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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走向宪改的“中国时刻”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1-26 点击:


2013年01月26日 01:43
来源:中国经营报
 

邵建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正如网友评论,这是宪政语言的表述。它以笼子为喻,很形象地道出了权力必须受到限制这一近世以来政治文明的真谛。还是多年以前刘军宁先生就很精简地把宪政解释为“限政”,如果这种表述虽然扼要但也比较抽象的话,也是在多年以前,一位叫作林楚方的网友假借美国总统布什之口,说出了一段脍炙人口的话。那是天涯社区“关天茶舍”2002年7月21日20:23的一条主帖,名字是“布什总统在美国国庆日在中国网友会上的演说(代拟)”,其中这样一个段落很快在网络世界不胫而走:“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致害人……我就是在笼子里为大家演讲。”

人人都以为这段话出自布什,正如人人都忽略了标题后面的括号“代拟”。这是一段代拟的经典,放在历史上任何有关宪政的经典表述中都毫不逊色。尤其是其中“笼子”的比喻格外注目,它把宪政的作用与功能很清晰地形象化了。

如果我们可以借助历史的长镜头,不难发现,百年以来的中国宪政在其发生之初也是先民间而后体制。还是1901年,世纪之始,流亡日本的梁启超在他主办的《清议报》上发表《立宪法议》。当时该文并没有发生多大影响,但现今看来,它是中国21世纪的宪政开篇,不仅开启了后来轰轰烈烈发生的清末立宪运动,而且立宪事功百年未竟,它对我们今天重开宪政,也有理论与实践上的范导意义。这是《立宪法议》的开篇:“有土地人民立于大地者,谓之国。世界之国有两种,一曰君主之国,二曰民主之国。设制度施号令以治其土地人民谓之政。世界之政有两种,一曰有宪法之政(亦名立宪之政),一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之政)。采一定之政治以治国民谓之政体。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今日全地球号称强国者十数,除俄罗斯为君主专制政体,美利坚、法兰西为民主立宪政体外,自余各国则皆君主立宪政体也。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也。”

梁任公不仅把国体与政体说得一清二楚,而且把宪政改革设定在政体而非国体上。君主国体不变,要变的是专制政体或专政政体,亦即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这是从专政到宪政的改革。如果专政是把政治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在清末还没有宪法),宪政就是把权力逼进以宪法为中心的制度框架里,让它受到宪法和宪法之下的各种法律的制约。这一点《立宪法议》说得清楚:“立宪政体亦名为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为无限权之政体”,“有限云者,非臣民之限而宪法限之也。”用今天的语言来说,立宪政府就是“有限政府,限制它的是宪法;专制政府则是无限政府,它没有宪法的限制,甚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一百年来,是梁任公第一次清晰地划分了专政与宪政的区别,明确指出了宪改的方向。因此,我们今天的宪政改革就是用宪政结束专政,毕竟宪政与专政势不两存。这是当年梁任公的论述对我们今天的启示之一。

梁启超身处君主专制的时代,那个时代和梁启超立宪声音对峙的另一声音是革命,共和革命。当时的共和革命不是政体革命而是国体革命,它是要用军事武装推翻君主国家,建立一个共和性质的民主国家。以民主取代君主,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无法不诉诸暴力。梁启超反对这样的暴力,认为它给社会伤害太大,而且革命依靠暴力完成,革命成功后的暴力,依然可以是专制的,甚至更难用宪法去制约它。所以,梁启超把革命锁定在政体上而非国体上,在君主国体的框架下完成政体上的改革。这是一条取法英伦“光荣革命”从而避免流血或少流血的改良之路,也是一个政治人物应对社会变革所应自觉秉持的“责任伦理”。但,清末宪政运动以宪改始以革命终,武装起义终于打断了功败垂成的君宪之路,转而使中国走上了一条比君主立宪更为艰难的共和立宪之路(这条路至少在大陆一直没有走通)。这一段历史教训也给今天以丰富启示。

从体制方面来说,革命的声音是民间怨气的反映。相对于专制,宪政的改革倒更容易让这种怨气从声音变成行动。因此,体制中的改革派一定要审时度势,把握时机,不能让保守派延误改革的政局。这一点清政府有惨痛的教训,当年代表极端保守势力的“皇族内阁”一上台,立宪派纷纷为之倒戈。另外,从梁启超改良派这一面来看,越是在革命的压力下越是坚持改革,甚至把改革坚持到革命前的最后一分钟。这依然是任何一个时代都极为可贵也极易误解的“责任伦理”。梁启超当年改良主义路线的实质是,不动国体,即让政治权力哪怕名义上依然保留在君主手里;但,政体须变,亦即权力的性质必须改变,必须从专制到宪制。宪政改革不是夺权,而是限权,这就比革命式的夺权更易为体制接受。因此任公式的改良主义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策略,虽然百年历史迄无成功;但从民间这一方来说,它依然可以成为我们今天宪改的鉴取资源。

也是在《立宪法议》问世的1901年,饱受拳匪之乱的光绪皇帝下颁“丁末之谕”,开启了史称“清末新政”的变法历程。但新政内容芜杂,“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无所不包,缺乏一个统摄其上的纲。所谓纲举目张,这个纲,即立宪政纲,直到1905年,体制才把它提上改革日程。这个过程是从“新政”到“宪政”,亦即从民间到体制。它由梁任公1901年率先动议,到后来清末士绅群的集体努力,又经由1904年日俄之战,俄败日胜(当时舆论认定不是小国战胜大国,而是立宪战胜专制),体制上层受其触动,认识到宪政利于民、利于国、独不利于官,因而下决心走宪改道路,遂有五大臣出洋考察之举,清末宪政正式启动。

历史是今天的镜子,这个过程给我们的启示是,新政未足恃,宪政方可凭。改革以来或十年以前,我们也经历过所谓的某某新政,但因其缺乏宪政的维度,很难说民间一直期待的新政获得了成功,尤其从政治改革的层面看,不但未见其成功,甚至未见其启动。如果体制真正认识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那么,它就应该在政治操作上用宪政更替新政,或者用宪政指导新政。新政看不清眉目,宪政却纲目清楚。甚至从文革结束以来的改革——这个称谓已经疲惫了,并一直滞留于经济领域——当它向政治领域迈进时,也不妨主题化为“宪改”。政治改革就是宪政改革,一切从宪开始,以宪为则,用宪支配权力的一切:这才是21世纪中国政治的更始。

让我们今天的宪改接上百年前梁任公的脉络。近日舆论时有“中国时刻”之说,宪改如果今天能够启动,就是伟大的“中国时刻”。这一时刻的兑现将是宪政成为中国政治的主导,亦即让我们的政治融入世界性的普世文明,而不是与之对抗。百年前,中国的宪改时刻由任公开启,惜功而未成,反停滞百年。今天,踵任公之迹,我们当努力让时间重新开始,使宪改再度走上历史舞台。 走向宪改的“中国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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