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下一步的思考之七
中国的道德系统近乎崩溃,这可能是所有国人都予以认可的事情,从执政党到社会各个角落,腐败丛生,物欲横流,世风日下,寡廉鲜耻,历代历朝或都罕见。如何治理,已是迫在眉睫。执政党最近借纪念雷锋叔叔去世五十周年之际,再次大张旗鼓地推出学习雷锋运动,意图明显,试图借助于毛时代所存无多的道德资源来重整当前日趋败坏的道德秩序。这样的活动,在执政党的历史中,无以计数,效果如何,决策部门应该会有总结。决策者自己对此是否有信心,恐怕首先就是一个疑问,更不用说社会公众的反应和评价了。孔子说,正人者,先正己。这大概是执政党目前面临的难题,在制度和法律都无法有效制止其内部日趋严重的腐败现象时,依靠一个50年前的道德偶像来重塑执政党形象,以此规范和引领社会道德重建,能够达到何种效果,估计路人都会有判断。
面对道德说教的种种尴尬情况,有人在琢磨建立道德强制机制,把道德制度化。两会期间,前总理李鹏之女,中电公司董事长,政协委员李小琳,正式提案,要求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让每个人都要知耻。这个提案如果通过,必将涉及谁来建立道德档案,谁来执行道德记录,谁来进行道德审判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而能够对公民道德进行制度化管理的只能是国家公权力。对于这样一个大胆的富有想象力的提案,网上有诸多评价,很多人从中联想到中世纪的道德裁判所。在我看来,能够提出这种提案的人,一定是一个对自己的道德状态有信心的人,她至少不会担心自己有什么道德瑕疵而被记录在案。在执政党的道德谱系中,雷锋同志艰苦朴素的作风是其中重要的一条,在他的纪念馆中,至今还在展览着他那些缝缝补补的袜子和裤子。现在这个提案人,身著世界顶级名牌服饰,尽显奢侈生活风范,显然并不符合雷锋时代的道德尺度。我这么说,并不是就此怀疑提案人的道德水平,一个不能离开路易威登、香奈儿或古奇产品的人,不一定是一个不道德的人,一个达官贵人也不见得不能对平民百姓进行道德示范。即使成立道德裁判所,如果全社会共享相同的道德资源,接受共同的道德约束,也未尝不可。问题就在于,那些确立道德规范或掌握道德裁判权的机构和个人,往往并不以此约束自己,正人者不必正己,或许正是执政党长时期推行道德化运动而毫无成效的原因所在。
稍微学过中国思想史的人,大概都知道,中国传统上是一个奉行德治的国家,从周公制礼作乐开始算,有三千多年历史了。期间经孔子奠基,创立儒学;到两汉经学,儒学思想成为帝国的意识形态;魏晋以来,玄学横流,佛学昌盛,儒学道统中断;至宋代理学,儒学重新繁荣;经明代心性之学,一直到清末康有为倡导经今文学,儒学贯穿于中国历史,对帝国的制度安排及其文化有着决定性影响。思想史家金观涛用三句话来概括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文化的本质,可作参考:
第一,道德是中国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正当性的基础;
第二,儒家伦理的特质是以家庭为中心的等级秩序的道德化和社会化;
第三,以道德为终极关怀。
儒学强调德治,按现代法治尺度来看,显然是人治的同义语,不足为训。但思想史研究不能把现代的政治经验作为评价传统政治制度正当性的尺度,德治的历史合理性是基于其内在价值,用金观涛的话来说,道德的核心就是“善”,善就是好的普遍化,是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己欲立而立人”。你自己喜欢的能做的事情,才能推广给别人,这就是道德的普遍性和可欲性。对于孔子来说,从善的道德是对每一个人的要求,但他更倾向于把道德作为政治的基础,作为统治者的行为准则,他讲德治,讲仁政,都是讲给统治者听的,所谓“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个道理古今一样,执政者掌握权力,掌握资源,个人行为就是国家行为,个人的德行就是国家的德行。因此,儒学倡导的德治,着眼点就在于统治者的道德教化和道德约束。从孔子孟子到董仲舒,著书立说,都是为了劝化和教化统治者以道德为本,实行德治。宋明理学讲心性问题,关注形而上的理论建构,最后落脚点还是规劝皇帝通过修身养心达乎仁政境界。
和儒生们的良苦用心相比,从汉以来的历代统治者,对德治的政治理念能够接受,但对加诸于自己的道德约束都不以为然,毕竟任何约束都是对人的心志身体欲望有所不为的限制。儒家倡导的“君君臣臣”,本来规定的是皇上和臣下互相制约的关系,臣下要对皇上履行忠诚尽职的义务,皇上也要有垂范天下的表现,这些道德上的要求对于大多数皇上来说,无异于枷锁,必欲去之而后快。只是儒者长期教化,德治已成文化,道德自律仍有效力,臣下规劝和谏言对皇上还是有着程度不同的约束力。极端为所欲为的那些统治者,在任何官修史书中均不会有什么好名声。王朝更替,新朝对旧朝的评价,一般都基于道德正义,斥旧朝失德而失天下,对旧朝昏君佞臣进行道德审判。所谓“殷鉴不远”,依据的都是道德得失,无一例外。
晚清帝国崩溃,儒学道统终结,德治的正当性,在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为新的政治合法性资源所取代。在西方宪政民主制度的观照下,德治的制度弊端暴露无遗,通过道德教化和心性修养的方式来规约统治者行为,推动他们实行善治,进而达到社会普遍道德化状态,被世界历史证明已进入死胡同。最高执政者的权力依靠道德约束,是无法防止其走向专制和腐败,惟有依靠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让它在限定的范围内运行。对于大多数现代政党来说,在理论上对民主和法治的制度安排,应有共识,但在实践中却各有不同的做法,如何运用道德手段整合力量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共产党在这个方面做得尤其好,它以革命党形象出现,以反帝反封建为任务,以武装斗争为手段,反对旧文化旧道德,包括儒家德治仁政,通通打倒,以此赋予革命夺权的合法性。但它并不是像历史上那些造反的草寇,无视道德,蔑视文化,而是充分意识到道德在人心整合和培养革命浩然正气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性。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目的是教育党员做党的驯服工具,与党同心同德。正是这种道德的整合作用,加上其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策略,让共产党形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斗争集团,焕发出巨大的精神力量,从而能够在武器装备并不占优的条件下最终战胜国民党,取得大陆治权。
毛的思想特质和精神禀赋对共产党的政治伦理影响深远,他崇奉斗争哲学,对敌斗争坚定不移,毫不手软,绝不沽名学霸王,对穷寇穷追猛打,直至胜利;对党内意见不合的同志,也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打出党的统一。为赋予斗争的正当性,毛的做法是首先占据道德制高点,对外把国民党斥为反动派,先行宣布道德死刑,以此动员群众进行武装斗争。在党内则是从两个方面着手,对具有知识优势的政治对手进行道德丑化,对知识分子进行人格羞辱,通过思想改造、整风运动、反对党八股,彻底摧毁知识分子的思想尊严,让他们重新学习做人,做党的人;另一方面,是树立工农的道德形象,认为他们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但远比知识分子干净。这一拉一抬,形成了党内特有的政治伦理生态,有人评价为是毛的“反智主义”,也有人认为是毛继承了王阳明的心学传统,不必格物致知,凡人皆可成为尧舜。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从积极方面着眼,毛的确是通过价值观的根本转变,重整党内思想和人伦关系,规制精英,解放底层,最后是人力资源大整合,上下齐心,形成强有力的精神力量,以弱胜强,克敌制胜。
战争年代的这些特殊做法,有战争情景赋予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两军相遇,勇者胜,智者胜。高华写的那本红太阳(指《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编者注),史界评价很高,我也如此认为,但我并不赞成完全从阴谋论这个角度来评价毛。从价值中立的立场来看,没有毛的这些“不道德”做法,共产党能否取得执政地位,可能还会有疑问。说到这些,是为了强调,毛的思想充满着道德主义特质,高度追求精神力的作用,他相信道德的力量和精神的力量,不仅在战争中是决定性的因素,在和平建设年代也是如此。建国以来,执政党掀起过不少运动,学雷锋,学大寨,学大庆,都是精神总动员,用毛的话来说,人是要有点精神的。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人口多,底子薄”,搞经济建设没有物质基础,一穷二白,拿什么来激励人?只有搞精神激励机制,况且毛从内心相信精神在经济建设中也能创造奇迹。尤其是在所谓“三年自然灾害”后,百业凋敝,百废待兴,国库底穿,可以调动的资源只有道德和精神。在这个时候,学习雷锋好榜样,对执政党意义重大。其中包括多重价值导向,有做好事为人民服务,有做党的螺丝钉,有狠斗私心一闪念,有艰苦朴素无欲则刚,还有忠于人民忠于党,做毛主席好战士。雷锋精神所包括的这些内容,对于培养国民安于贫困现状,艰苦奋斗,全心全意跟党和毛主席走,无疑具有巨大的鼓动作用。所以要大张旗鼓的宣传,要一个雷锋倒下去,千万个雷锋站起来,形成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国,深入人心。在学雷锋运动之后,学大寨学大庆,也大致是按这个路子铺开,用周恩来总理在196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话说:“政治挂帅,思想领先,艰苦奋斗,自力更生”。
对于执政党开展的道德动员活动和树立起来的道德英雄,全国人民在一个时期内是深信不疑的,相信其正当性,相信其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着无可取代的作用。在那些几乎毫无瑕疵的道德英雄面前,差不多每个人都充满着原罪感,为自己内心无法抵挡那些私欲的诱惑而忏悔不已,自我批判,相互揭发,没完没了地改造世界观,力争做共产主义新人。但是,这样的道德化美景最终还是被执政党自己给毁掉了,在学雷锋、学大寨、学大庆运动开展后不过几年,文革爆发,全国动乱,执政党内部危机迭出,最高潮是林彪出走,摔死在温都尔汗。真相公布后,人民在震惊之余,不能不开始思索。列入党章的接班人亲密战友,瞬间变成阴谋家叛国者,当面三呼万岁永远健康,背后阴谋诡计刀光剑影,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件,标志着毛时代政治信用的彻底破产,原来的那些道德说教暴露出其骗人虚伪的本色,各类道德偶像也被打碎一地,不再具有神圣的光环。真是应了那句话:你可以欺骗所有人于一时,也可以欺骗部分人于永远,但是你不能欺骗所有人于永远。
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改革开放,是一个不断市场化的过程,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世俗化和祛魅化的过程。所谓世俗化和祛魅化,一方面是破除政治迷信,拨乱反正,清除毛左思想遗产,摈弃斗争性政治伦理,把执政党的工作重心从大规模的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另一方面,是全社会自发掀起的去道德化,人性解放,为钱正名,按市场规律办事,按法治原则建构社会秩序,明晰产权,以物质激励机制推动社会进步。市场化和世俗化的过程,总体上是符合人性和社会发展规律,但这个过程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制度约束、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没有这些约束,社会的发展就没有正当性,没有正义和公平。中国当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威权化制度尚未转型为宪政民主制度,法制建设尚未全面形成法治社会,高度政治化的道德失效尚未产生公民社会伦理,由于缺失制度、法律和道德的有效约束,中国社会正面临着一个总体性危机,其典型症候是: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不公加剧,腐败无法遏制,道德大幅滑坡。如何克服这个总体性危机,需要总体性方案,需要从中国总的制度安排上来认识危机的根本症结,以总体性思维来思考中国的道德现状和道德前景。为此,我谈三个原则性意见。
1、执政党内部大规模腐败现象是国家和社会道德危机的总根源,国家公务人员的腐败行为,既是触犯法律,也是道德沦丧。权钱交易,伴随的必然是腐化堕落,现在下马的那些高级干部,哪一个后面不是养着二奶小蜜,哪一个不是天天醉生梦死。更有甚者,嘴上大唱红歌,满口革命理想,教育百姓坚守延安,自己儿女却在国外贵族学校尽享糜烂生活。还有那些看起来像是反美英雄,对帝国主义义愤填膺,势不两立,关键时刻却跑到人家领馆休假治疗。凡此种种,在毛时代难以想象,在当今世界各国也实属罕见,政治伦理已毫无正义可言,更无羞耻两字。可以这么说,执政党的道德化状态,要大大低于社会一般的道德水平,那些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比如,人要讲真话,要诚实,要讲信用,都做不到,做不好。一个缺失基本诚信的党,一个没有政治正义的党,一个只想正人而不想正己的党,是绝无道德感召力,也绝无领导社会重整道德秩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李委员建议为公民建立道德档案,如果先从国家公务人员开始做起,不妨一试。但历史的经验证明,执政党的道德化运动,从来都是着眼于对社会的整合,通过道德说教和道德模范,为民众树立榜样,规约民众行为,以期达到收拾人心、凝聚精神和巩固秩序的效果;而对于执政党自身,从来都是缺少约束,尤其是对于党的高级干部,更是毫无效力。执政党企图通过道德化方式,对自身的非道德化状态进行自我修复,如果没有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做保证,必将一事无成。相反,社会具有道德自我修复的能力和内在机制。这些年来,社会的道德化状态也处在恶化之中,道德失序比比皆是,但社会的道德底线还在,善恶的尺度还在,公平正义的良知还在。从“孙正刚事件”、“郭美美事件”、“小悦悦事件”中,广大网民表现出了高度一致的正义感,在汶川地震等赈灾救难的活动中,表现出了共同的道德责任。民营企业在慈善事业和各项捐助上,也表现出远超于国有企业的更大热情和人文关怀。社会需要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其道德水平,但执政党的道德振兴,除了自我教育之外,必须有制度创新。
3、道德约束失效,社会道德滑坡,执政党政治伦理败坏,根源在于没有建立宪政的民主制度和法治国家。德治的治理机制及其道德主义,是集权专制制度在没有宪政民主和法治条件下的一个制度安排,以善治为目标,至少让统治者意识到民是国家之本,民众的福祉是国家最大的善。但是,没有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国家是否善治只能系于统治者个人的教化和觉悟。遇到明君,人民三生有幸;遇到昏君,人民自认倒霉。德治就是人治,人治无法从根本上制约专制集权的诸种恶果,执政者的权力腐败和道德衰退,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制度失衡现象。道德振兴必须寻求新的制度安排,在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政治伦理。执政者在有效的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下,自然会形成强有力的道德自律,从正己出发,以身作则,垂范社会,他不这样做,就毫无政治合法性,只能沦为被人民唾弃的对象。脱离制度创新的道德化运动,根本无助于摆脱中国目前的道德困境,中国的道德前景,在于中国能否向宪政民主和法治国家迈进。只有民主的、法治的,才是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