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罢工后第二天下午的记者会上,工人曾茂兴对政府官员说:「我跟你有什么仇?你为什么用这一条法令整我?一个小小的工会常务理事有什么了不起?但是我希望今天做的事,会让將来我的儿子走路做人可以抬头挺胸,因为他们的父亲曾经为工会付出这么多心血。」
那是1988年二月十五日,桃园客运司机展开台湾战后第一场重要罢工,也成为1988到89年罢工潮的第一响。
客运司机曾茂兴是在几个月前看到《劳动基准法》的条文,发现加班费、工时和休假都有明確的保障,但自己的公司却没有遵守时,被深深撼动。
他和几个朋友决定筹组工会。虽然资方用各种威胁利诱(包括找流氓去他们家中威胁),劳方仍然贏得所有工会理事席次。
1988年春节前夕,桃客工会为了向资方爭取更合理的年终奖金和假期,从二月十四日开始罢工。次日桃园县政府送公文,要求他们立即復工。在记者会上,曾茂兴沈痛地说出上述那段话,许多工会干部都掉下眼泪。
五天罢工后,桃客让步,决定帮工人加薪且落实休假制度。
那一年,工人开始起爭取属於他们的权利。高雄、新营、苗栗等县市的客运都出现司机罢驶。在苗栗客运的抗爭中,工人第一次走到新成立的劳工事务委员会前埋锅造饭。
三月,在大型公有企业石油工会的选举中,站在工人立场的反对派贏得理事长。
十二月,十二个工会结合的自主工会联盟正式成立,刚被桃园客运解僱的曾茂兴当选第一任会长。这是第一个非官方控制的工会联合组织。
1989年,桃园的远东化纤工厂发生罢工,各地社运团体前来支持。远化早在1977年就成立工会,主事者也一向积极推动工人运动,因此此次罢工被视为独立工运的指標。结果资方宣佈罢工不合法,政府派出大批镇暴警察镇压工人,声援的曾茂兴被打的头破血流。次年,十名领导份子被判有罪。曾茂兴拒绝上诉,决定用入狱服刑表示抗议。
当然,这一波工运的浪潮兴起並非孤立事件,而是镶嵌於台湾正经歷的剧烈政治转型。
战后,台湾的工人根本没有自主的力量。经济结构上,台湾以中小企业为主,很难形成工人的集体行动;且所得分配相对平等(比起拉丁美洲),也降低工人抗爭的诱因。更重要的是,公有企业工会都是由国民党直接控制,工会职位也是笼络忠诚党员的工具。民营企业则大多没有工会,即使有工会也都未经民主程序选举理事,不为工人说话,因此被讽刺为「阉鸡工会」。唯一的全国性工会组织是国民党牢牢控制的全国总工会,而戒严法律则限制工人诸多协商权。
进入八零年代,台湾出现各种社会运动衝击旧威权体制。1984年五月一日,一群知识份子和党外人士成立「劳工法律支援会」。同月,立法院通过《劳动基准法》。这主要是因为美国认为台湾的低劳动成本导致大幅贸易逆差,所以强迫台湾提高劳工福利。这部劳工法虽然在许多方面只是形式上的宣示,但是確实可以让劳工具有比以前好的待遇。法律通过后仍有许多企业未能落实其中规定,因此刺激了曾茂兴,並让更多劳工得以透过「依法抗爭」来爭取他们的权利。此时抗爭是沿著两个主轴:成立自主工会,以及爭取劳基法所保障的各种基本劳动条件。
1987年中的解除戒严则给予了1988年到89年的工运更大的抗爭空间。
进入九零年代,重要的罢工案只有零星几件,但替台湾用血汗换来经济奇蹟的劳工已基本上获得工会自主权,也爭取到较好的劳动条件。工运团体也把战场转向立法院的劳动法案修正,从「顺法抗爭」走向「修法抗爭」。
不过,民主化之后,劳工声音虽然稍微增强,但资本家声音当然更大,且与政治精英形成新的官商联盟。台湾的资本主义进入另一阶段的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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