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公民不服从——为瓦茨拉夫·哈维尔而作【(捷)哈里·加尔夫】

吴思 译

柏拉图说,只有苏格拉底才有一种“内在的声音”,这种声音告诫他不要做不适当的

事。

读过描写这种现像的段落的人都会发现。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到不道德行为,同时也涉

及到于他有害的一种具体的意识。苏格拉底本人用daimomoion和神性这样的词去描绘

这种“内在的声音”。苏格拉底所谓的daimonion有多种译法,但是我认为它就是我

们现在所谓的良心。

柏拉图说只有苏格拉底才有daimonion,一种良心,这个观点对那些认为良心无论是

源于生物本性还是源于超自然人皆有之而且永恒不变的人来说,该是令人迷惑不解

的。如果这不是实情,在我看来也确实不是,那么柏拉图也许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

的:希腊宗教中没有引起争论的信仰因素,也没有利于虔敬之情生长的肥沃土壤。大

量宗教史上的实例证明,虔敬之情常常导致良心一偏猜的分裂和冲突。只要大多数公

民不经过深思熟虑就肯接受占主导地位的信仰的观念.那么就不会出现麻烦。

在苏格拉底时代,希腊语中还没有“良心”这个词,直到大约100年之后,伊壁鸠鲁学

派才使用Syneidesis这个字来表示这类现像。后来福音书的作者们又在《新约》中采

用了这个词。不过,诡辩派和苏格拉底学派都开始了对旧观念的置疑。诡辩派的信条

是高度个体化和个人性的,其程度远远超过利已主义的范围。苏格拉底攻击诡辩派,

但是他的个人主义色彩同样浓重,以至于当时的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把他勾画为一个

过分注重琐碎而无益的分析的贪婪的诡辩家。他关心伦理方面的难题,关心个人的自

由意志,因此与建立在一致和顺从基础上的社会性首先发生了冲突。苏格拉底自称他

的内在的声音不准他参与政治,他显然清楚地意识到了个人良心与国家要求的诸多难

以调和之处。

但是他接受了对他的死亡判决。他一来可以要求以流放出国的惩罚代死刑,但是他拒

绝选择这种可能。他也拒绝从监禁中逃跑,尽管他的朋友们已经为此做好了准备。他

的内在声音指引着他,让他向克瑞翁证明逃走是错误的。

尽管苏格拉底坚持个人良心的至高无上,他仍然接受了自国家当局的为保障社会秩序

而对他采取的极端手段。我们今天描写苏格拉底的形像主要是凭借柏拉图的叙述,据

苏格拉底的这位门徒说,苏格拉底曾经赞扬过斯巴达和克里特的宪法(虽然他本人更

愿意生活在雅典),而这两个国家都是极权主义的。同样,柏拉图自己也为国家描绘

了一种观念上的模式,这种模式首先由斯大林和希特勒实现了。

“法律和秩序”并不是构成一个好的社会的足够标准。好的社会必须有好的法律和秩

序才行。这就为价值问题的色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多说几句,

法律可以是不公正的和有害的。如今人类有数十亿之多,人人都有历史造就的个人良

心,冲突的可能性极大。

柏拉图所宣称的唯有苏格拉底才具备个人良心的说法受到了事实的冲击。那是公元前

442年,苏格拉底当时28岁。他应该看了正在雅典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剧场上演的索福克

勒斯的悲剧《安堤戈涅》。《安堤戈涅》生动地展示了由相互冲突的忠诚形成的两难

困境。按照她的宗教信仰,安堤戈涅有责任掩埋好她的兄弟波利尼克斯,而色班的统

治者克瑞翁却代表国家宣布:

“本城中的任何人

均不得埋葬或者哀悼他。任其曝尸腐烂,

成为鸟和狗的口中食。”

安堤戈涅决定遵循个人良心的指引埋葬她的兄弟。她依据的是

神明的不彰亦不衰的法律。

非今非昔,它们永远存在。

与此相比,一个凡人统治者克瑞翁的使命不能不退让。

人们普遍认为,索福克勒斯试图在这部剧中将西方的人性的代表不怀恨,只怀爱与盲

目追逐政权利益的暴君对立起来。黑格尔认为,这出戏表现的是国家的绝对权力与家

庭的同样绝对的权力这二者之间的悲剧性冲突(尽管他觉得安堤戈涅拒绝遵守法律多

少有些不对),这两股力量水火不能相容,必有一方被粉碎。不过这仍然不是古典意

义上的悲剧冲突。古典意义的悲剧要求两股不相容的正义力量在同一个人身上开战。

这种美学要求在悲剧中的两个主要人物的身上毕竟是实现了。克瑞翁不简单地是那种

遐目邪恶的力量的人格代表,他是合法的统治者,并不是篡权的独裁者。当他与安堤

戈涅遭遇时他的缺陷才显露出来。安堤戈涅也不是神授的永无差错的良心的完美代

表,她被自己的傲慢自大(按照希腊伦理观念,这是一种基本的缺点)害了。她对自

己的柔弱的姐妹伊思梅尼和她的悲悼的粗暴态度表现了她的人性的局限。她说她不会

为了孩子和丈夫而蔑视国家的权威,因为他们是可以替换的,只有兄弟才是不可替换

的;

“假如我的孩子或者他们的父亲死去

我将任其腐烂。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会对抗国家的法令。”

本世纪20年代,约翰·迪金林分析断定:安堤戈涅的态度是原始的,而苏格拉底则成

熟的,因为苏格拉底至死也不违法。尽管如此,苏格底还亮出了今天所谓的“公民不

服从”。公民必须准备为国家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必须接受这个养并教育了他们和

他们的父母的国家所施加于他们的任何处罚,无论它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但是国

家在个人良心的领域里无能为力。苏格拉底准备随不公正,可是雅典国家不能迫使他

们不公正。

亚里士多德说:“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但是从这个论断中一直没有引申出什么

结论。直到19世纪中叶,亨利·戴维·索罗二创造出“公民不服从”的概念。

1948年,索罗在几个场合作了关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的演讲。1849年,演讲以

《对国民政府的反抗》为题出版。更著名的标题《公民不服从》首次见于1866+年的版

本。

在马萨诸塞的康克德,索罗曾因拒绝纳税而被关押,在监狱中过了一夜。他拒绝纳税

是因为美国发动了侵略墨西哥的帝国主义战争,此外它对奴隶制的态度也是令人不能

接受的。索罗的基本观点是:一切政府,包括那些民主选举出来的政府,都会因滥用

权力崦变得腐败。任何类型的政府的完善都要依赖于公民个人的责任感。只有在国家

承认个人有更高的和独立的力量,承认国家的全部力量和权威均来自个人,并且相应

地改变其对等个人的态度的时候,只有在那时候才会有真正自由开明的国家。

索罗用个人的良心对抗多数的决定,用个人正义感对抗法律。当政府以国家的名义从

事非正义之事时(就像美国发动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和保留奴隶制那样),每一个有更

好的正义感的个人都必须对国家进行道德上的反抗。这是一种极端个人主义的,极端

无政府主义的见解。他的演讲的格言是:“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

歌德说过一句类似的便更苛求的格言:“最好的政府是教我们自己管理自己的政

府。”

《公民不服从》一书出版并没有引起多大反响,但是它第一次从理论上提出了反抗国

家的个人权利问题。

索罗的理论有一个常常遭到攻击的弱点,这也是批评国家的人常常被揪住的弱点:即

有秩序的社会与无政府状态的界线的模糊而容易混淆的。这里所谓的无政府状态,指

的是混乱和缺乏秩序。但是无政府状态的本意并不是混乱,而是一种摆脱了统治者之

后的自由状态。从词源学的意义上说,无政府状态是无须鞭等。这是自明的。没有任

何理由能够证明一个人统治其他人是正当的。

索罗单枪匹马与国家对抗的代价是丧失了一夜的自由。其实,当时已经有人送来了一

信封,里面装着索罗欠的税款。如果监狱看守萨姆·坦波听到他的女儿告诉他这个消

息的时候不是已经脱了靴子,索罗可能连一夜的监狱也不必蹲。坦波懒得再穿上靴子

放人了,他觉得让那囚犯住上一领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第二天早晨,当索罗被叫出

监狱的时候,他气得大发雷霆。这是因为他的铁窗生活太短,破坏了他的非暴力抵抗

的形像。其实这短短的一夜已经足以影响历史了。这一夜激发了不合作运动的发起人

甘地的灵感。同样的原则后来又被马丁·路德·金所采用。为索罗交锐的人大概是他

的姑姑玛丽亚·索罗。她捎带把索罗的后半生应付的税款都交了。在1849年,这只需

1.5美元。

而安堤戈涅和苏格拉底付出的是他们的生命。

1939年,索罗的一位传记作者亨利·塞德尔·坎贝好奇地写道,如果《公民不服从》

一书的作者生活在一个现代的极权主义国家里,他将会如何呢?坎贝认为,索罗对极

权主义的意识形态的看法大概是这样的:他会认为,支持这些国家的广大群众可能一

时是无法抗拒的,就像无法阻止雪崩一样。

“公民将不得不后退,并且凭着一切可能的让步来保护自身的完善,尽力使更高尚的

道德占上风。但是他宁可不合作而不肯反叛,宁可与他自身的弱点博斗而不肯用暴力

反抗敌方的暴君。甘地就坚持这种立场。他打击的是国家的钱仓,而不是它的军队。

他拒绝同政府全作,但是他并不向他的统治者发动进攻。”

坎贝所暗指的极权国家就是苏联和德国。从那以后,许多极权统治大大发展了。目前

排在这串名单前列的是南非和智利。苏联与其公司的关系对东方集团各国来说是范例

性的,因此这种关系对千百万生活在苏联境之外的人们也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

苏联宪法第50条的说法(见1977年颁布实行的第四部苏联宪法,当然前几部敢类似的

规定),苏联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示威的自由。但是这里还附

有一个条件:先使这些自由必须人合乎劳动阶级的利益并且以巩固社会乌托邦为宗

旨。一般说来,所有的权利都要服从于这样一个前提:一切可能“损害社会或国家利

益以及其他公民的权利”的行为都是不能允许的。在新宪法中还第一次出现有关外政

府的一章:“苏联继续遵循列宁的和平政策并且以增进人民的安全和扩大国际合作为

行动的指南。”(第一部第28条)

1975年8月1日签署的赫尔辛基条约的宗旨是:“致力于欧洲的和平、安全、公正和合

作。”那次会议的东道主是芬兰总统乌尔奥·克考尼恩,但是会议的发起者是苏联。

当时苏联的首脑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也在文件上签了字。在文件上签字的还有35个

国家的代表。会议同意,文件的各种文本将在所有与会国出版,各与会国应该“使之

尽可能地广为人知”。苏联是第一个履行这最后一项条款的。8月2日,文件签署的第

二天,苏联的新闻机构就发表了文件的全文。

赫尔辛基文件唤起了人们的希望,似乎一个最美好最人道的世界即将出现了。但是东

方集团各国,人们把有关不干涉其它国家内部事务的条款视为条约的核心,据说,苏

联促成此条约的目的就是使它在东欧的霸权合法化。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条约似乎可

以说是苏联在国际政治领域取得的一个重大成果。尽管这种预防措施看起来不是很有

必要。当苏联1956年在匈牙利,1968年在捷克斯洛伐克整顿自己的内部事务内部事务

的时候,世界和平绝没受到威胁,还有阿富汗,进一步阿富汗的内部事务自然也不会

威胁世界和平(当然,阿富汗也受赫尔辛基条约的保护)。如果苏联可以安危渡过这

许多危机,人们当然就会很有道理地认为:自己的内部事务并不取决于一纸条约。

1975年4月,当奥洛夫·帕尔梅地捷克斯洛伐克当时的领导人称作“一群独裁者”的时

候,瑞捷两国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但也只是一阵而已。1976年8月21日,瑞典

外交中长斯万·安德森又一次提起8年前的捷克斯洛伐克事件:“这是民主和自由的一

次失败。同时它敢显示出极权社会的不人道。公民们要求更多地参与决策,要求选择

的自由,而得到的回答竟然是全副武装的坦克和监狱。而且直到现在人民还被迫沉

默。”这个声明5年之后来看依然有效地给两国关系浇了一盆冷水,但并没有导致一场

严重的危机。

在苏联,缓和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上的放松,对此勃列日涅夫在赫尔辛其会议结束后

的那年秋天已经向访问莫斯科的法国总统德斯坦解释清楚了。在十月革命纪念集会

上,政治局委员阿尔福雷德·倍尔舍也在讲话中表明了同样的观点:“我们党赞成国

和国之间和平共处,但是必须清楚,在意识形态领域并不会天下太平。”他指出西方

有一引起人在人权之类的问题上喋喋不休地攻击苏联。

凡是看报的人都知道,尽管签署了条约,苏联在重新统一和允许本国公民移居国外的

问题上仍然行动迟缓。申请出国的苏联犹太人曾经援引赫尔辛基条约中的有关条款,

但是当局回答说:“这不适用于犹太人。”其实,条约中没有任何只言片语有将犹太

人排队在外的意思,恰恰相反,条约规定所有缔约国都要尊重人权和基本的自由,其

中包括思想自由、道德观的自由、宗教观的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对所有的种

族、性别、语言和宗教一视同仁。”

1970年,安德烈·萨哈罗夫和A特瓦杜哈列巴夫创立了公民权保障委员会,这是苏联境

内的第一个持不同政见者组织。

赫尔辛基会议之后,莫斯科率先出现了旨在监督苏联是否遵守条约中的人权条款的

“赫尔辛基小组”,随后,乌克兰、拉脱维亚、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也出现了类似的

小组。现在这些组织全部被摧毁,领导人也都进了监狱。最近,处罚又加重了,流放

10年至15年劳改营如今已经很平常。创建第一个赫尔辛基小组尤里·奥洛夫(Yuri

Orlov)早就进了波姆地区的劳改营,小组的最后一位有影响的领导人伊万·科瓦列夫

也得到了同样的命运。

索尔仁尼琴曾用《古拉格群岛》的国外版税建立了索尔仁尼琴基金,给那些政治犯的

家属。自从在莫斯科的基金管理人塞尔基·科杜罗维奇和列宁格勒的管理人瓦列瑞·

列宾被捕之后,索尔仁尼琴基金会的活动也被迫转入地下。

安德罗波卡(他在生命的最后年成了苏联的最高首脑)任克格勃领导期间,曾经组织

过镇压公民权运动的战役。这场战役开始于1979年秋,正是苏联不同政见者。现在大

约有900多名可以点得出姓名的政治犯还在劳改营里。当然实际的数字比这要大。这些

人照例都是“罪恶的叛徒”和“卖国贼”,拿着中央情报局的钱颠覆祖国。1983年3

月,瓦列瑞·列宾在列宁格勒地方电视台上坦白,几个月后在法庭上交待,他被迫宣

称:索尔仁尼琴其金会的行动是受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指挥的,而他本人一直是美帝国

主义的驯服工具。他请求给自己来历的处罚(可是他只被叛处两年劳改加三年流

放)。

公民权运动无非是要求苏联的法律应该受到尊重。

1951年2月6日,戈斯塔夫·胡萨克遭到逮捕,1954年4月24日,他被控犯有严重的拳

国罪和阴谋破坏罪,并被叛处终身监禁和苦役。1960年5月10日,胡萨克被赦免释

放,他的将近十年的铁窗生活中的六个年头是在单身牢房中度过的。

1962年12月20日,胡萨克在一份申诉材料中写到了“国家的违法行为”,但是它因

“非法的起诉和非法的判决而戴上王冠”。他详细描写了各种审讯方式,说它“把许

多忠于党的高尚的公民搞成了间谍、破坏分子、叛徒、堕落分子”。他揭露了审讯的

负责人如何骗造“谎言和骗局”,然后又把它作为“不可辩驳证据”。胡萨克写道:

“人们的求生意志被摧毁,国家的法律横遭践踏。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诚实的人们被

逼到……自杀和发疯的边缘。”

胡萨克是大约18,000名申请平反的人们之中的一个。1963年他得以平反并恢复党

籍,但是仍不许发挥任何政治作用。在“布拉之春”结束,平反工作萨克接任杜布切

克成了共产党的总书记,他说起政治性诉讼时说:“捷克斯洛伐克有一种古老的说

法,任何想进政界的人必须先在监狱住一段时间。我希望没有人再遇到这种命运。”

但是,胡萨克掌权之后,人们照旧不断被送进捷克斯洛伐克的监狱里,用的手段也还

是他在自己的申诉书中骂过的手段。七十年代中期以后,公民权运动采取了求诸赫尔

辛其条约的方式,这是一份胡萨克本人也在上面签过字的条约。1977年1月1日发表的

《七七宪章》宣言说,这弹药不为任何对立的政治活动提供基础,它所要求的只是尊

重现行法律,尊重赫尔辛基条约和联合国的人权宣言,尊重在捷克斯洛伐克具有合法

效力,共和国已经宣誓遵守的各项有关自由和权利的文献。

《七七宪章》想“促进每个捷克洛伐克公民作为自由人生活和工作的可能性的实

现”。它的最初三位代言人是扬·帕托卡、瓦茨拉夫·哈维尔和杰瑞·海吉克。这三

位代言人及所有在宣言上签名的人都遭到诋毁和迫害。党中央机关报在1977年1月12

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他们为“一伙失败的乌合之人”,此外还有,“百万富翁的独生

子瓦·哈维尔”,“失意的政客·海吉克,披着中立的外衣企图使人们离开左翼阵

营”,还有“为颠覆国家势力效劳的反动教授扬·帕托卡”等等。而《七七宪章》则

被说成是“一小撮捷克斯洛伐克的反动资产阶级的残余地所作所为,他们受反苏势力

和犹太爱国主义中心的委托,并把如此出笼的《七七宪章》提交给了某些西方的代理

人”》

意味深长的是,这篇长文对《七七宪章》宣言所指责的违犯国家法律的表现却没有做

任何申辩。

瓦茨拉夫·哈维尔是最先遭到逮捕的,与他同时被捕的还有另外两们《七七宪章》的

签名者。当时他们正走在半路上,打算向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和议会以及新闻机构递交

《七七宪章》宣言。

1977年春,哈维尔做出保证:他“将不再参与那些应该受处罚的活动”,并且他将

“避免在政治性的场合公开露出。”但是他没有也绝对不肯撤回他在《七七宪章》上

的签名。他说:“我将坚定地站在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们一边,并且要尽力利用一切

有效的、建设性的合法机会。”后来他又多次被捕,次数之多大概连他自己也难以记

清了。他在监狱中度过的时间前后大约有五年。

杰瑞·海吉克在《七七宪章》的第十号文件(1977年4月29日)中写道:

“世界各国的共产主义者,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者都有一个与《七七宪章》相同的信

念,即尊重人权和公民自由是一个先决条件,只有在这个条件下社会制度没或经济发

展水平不等的各国才能真正和平共处,互相合作。这一点在联合国宪章中,在人权宣

言中,在赫尔辛基会议的最终决议中有明确的表述。”

1938年至1945年,海吉克被关在德国的集中营里。1968年他是杜布切克政府的外交部

长,1968年8月苏军占领后被迫辞职。1977年海吉克被清除出共,如今他被隔离起

来,并且处在秘密警察的不断监视之下。

《七七宪章》的第十号文件只有海吉克的签名,因为哈维尔当时已经入狱,帕托卡由

在一个月前去世。帕托卡被警察逮捕后受到了长时间的令人心力交瘁的审讯,结果发

病入院。在医院里他也没射过审讯。1977年3月10日,警察在医院中审讯了帕托卡,

次日他再次发病,3月31日去世。在去世的前几天,3月8日,帕托卡曾就公民与非正义

的当局的关系问题最后一次发表见解。

“迄今为止,和解根本没有导致局势的任何一点好转,反而造成了局势的恶化。

越是奴颜婢膝满心恐惧,当局方面就越不把你当回事。你只有让他们明白,不公正和

专横并不能畅通无阻,你才有希望使他们有所收敛。人们一定要永远保持尊严,不怕

威胁,不低三下四,只讲真话,这样做便能造成一种压力,因为这一切与当局的所作

所为尖锐对上。”

伊曼纽尔·康德在一篇深刻的杂文中说,正确的理论必然是切实可行的。这个见解的

正确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一种好的法律,在实践中却未必行得通。行不通的缘由是

一个难度很大的复杂的哲学问题。譬如,我们知道苏联和捷克斯活伐克的法律都是很

出色的。当古斯塔夫·胡萨克35年前被卷入法律机器时,他发现它的运行一丝不苟,

迂腐而形式主义:如果没有一份由本人签字的,记录完好的坦白材料,任何人都不会

被宣判有罪。胡萨克本人坦白过三次(酷刑之后),但是他一缓过劲来便推翻了所有

坦白材料。后来他告诉审讯的负责人,说他无论如何也不再做假交待了。于是审讯者

就写出了一份80页的审计报告,又问了胡萨克几个无足轻重的问题。胡萨克回答了这

几个问题,也签了字。“我签过名的三四页材料被附到他们捏造的80页的审讯记录

中,他们解释说,整个这一套是一份我签过名的审讯报告。”凭着这份材料,胡萨克

被头版终生监禁。

如此说来,这个问题很简单,至少是很容易理解:只要把康德的理论付诸实践就可以

了。哈维尔们知道,他们“仅仅”需要把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为此他们就要像帕卡

讲的那样行事,保持尊严,不怕威胁,不低三下四。